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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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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二)加强 [[ 城乡规划 ]] 管理工作。
( 二 一 ) 会同有关部门 依法 组织编制 许昌市 和实施 城 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 乡 规划, 负责 贯彻执行 城 市 乡 规划 区及市政府确定 的 [[法律]]、法 规 划管理区域内规划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 和 政 府交办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策 , 指导县( 拟订我 市 、区) 城乡规划 编 有关规定和 制 并监督实施 度 。
( 三 二 ) 参与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许昌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及市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 区域 性 内 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 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县(市)[[城市 总体规划 ]] 的 编制 审查报批 , 参与城 指导县( 市 发展战略研究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审查 区)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
( 四 三 ) 负责城市规划 参与 区 及市政府确定的 域性 规划 管理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 、 用地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 工程 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管理 的编制 , 核 参与城市 发 《 展战略研究、 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 证》 行性研究 、 《 项目 建 议书和 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计任务书审查 。
( 五 四 )负责 全 城 市 村镇 规划 区及市政府确定 的规 范 划管理区域内建设项目的选址 、 指导 用地规划 、 监督 工 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 程 规划 有关规定 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发展 《建设用地 规划 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 许可证》 、 风景园林 《[[建设工程 规划 的有关工作 许可证]]》 。
( 六 五 )负责 城乡 全市村镇 规划 的规范、指导、 监督 检查 工作 。对 ;拟订小 城 乡 镇和村庄 规划 区范围内及政府确 有关规 定 的 、发展 规划 管理 并指导实施;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 区 域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和制止违反城乡 ]]、风景园林 规划的 行为 有关工作 。
( 七 六 )负责 全市 城乡规划 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 监督检查 工作 ,管理全市 。对城乡 规划 设计市场。制 区范围内及政府确 定 全市 的 规划 管理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进 行 业科技发展 规划执法监察,依法查处 和 人才培训 制止违反城乡 规划 ,指导 的[[ 行 业技术进步 为]] 。
( 八 七 )负责 全市 城 建重点项目 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 的 谋 管理工作,管理全市规 划 、 设计市场。制定全市 规划 行业科 技 术服务 发展 和 督 人才培训规划,指 导 工作 [[行业]][[技术]]进步 。
( 九 八 )负责 城 建 立和完善全市城乡规 重点项目的谋 划 信息系统、审定和发布相关信息数据。依法收集 、 管理和利用城乡 规划 档案资料,强化城乡规划展览 技术[[服务]]和督导 工作。
(九)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审定和发布相关信息数据。依法收集、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档案资料,强化城乡规划展览工作。 (十)承担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和市 [[ 规划 ]] 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