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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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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于1980年恢复组建,省司法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28名。厅级领导职数:厅长1职、副厅长4职,政治部主任1职,纪检委书记1职,副巡视员1职。处级领导职数:处长19职(含政治部副主任1职、纪委副书记1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职),副处长23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基本情况,可以简要概括为:“涉及两大方面”、“履行三大职能”、“发挥四大作用”、“管理五大系统”。“涉及两大方面”,即司法行政工作,兼具“司法”和“行政”的双重属性,即刑罚执行职能以及与[[司法]]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履行三大职能”,即[[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三大主要职能。具体负责管理指导监狱、劳教、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仲裁登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项工作。“发挥四大作用”,即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省,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四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管理五大系统”,即省司法厅主要管理指导直属系统、市地系统、监狱系统、劳教系统和法律[[服务]]系统。
==视频==
===<center> 黑龙江省司法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黑龙江省司法厅开展巡回宣讲活动</center>
<center>{{#iDisplay:w0334ehpyr2|560|390|qq}}</center>
<center>黑龙江省司法厅宪法宣传日第二届厅机关开放日</center>
<center>{{#iDisplay:d3030goh6fb|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