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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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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公安局 ''' [[梅州| 梅州市 ]] 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梅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全市5县1县级市都设有公安局,另设有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区分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梅州市公安局梅县机场分局,在镇、乡、街道都设有派出所。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 [[ 法律 ]] [[ 法规 ]] ,起草地方公安局规范性文件、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辖区 [[ 社会治安 ]] 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 [[ 民警 ]] 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 [[ 刑事案件 ]] 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 [[ 外国人 ]] 在梅州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 行为 ]]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边防、 [[ 消防 ]] 工作。
九、负责保安 [[ 行业 ]] 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在本市的实施。
十、组织实施对来梅州的 [[ 党和国家领导人 ]] 、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网络 [[ 信息技术 ]] 、刑事侦察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 [[ 安全 ]] 监察工作。
十三、指导、检查、督促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全市 [[ 公安机关 ]] 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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