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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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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 [[ 专利 ]]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 [[ 规范性文件 ]]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 [[ 科学技术 ]] 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科技、专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市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 [[ 星火计划 ]] 、社会发展计划等及相关措施。
(三)研究提出 [[ 高新技术 ]] 及其产业化相关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 ]] 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四)牵头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归口管理 [[ 科技成果 ]] 、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建立健全 [[ 科技人才 ]] 信息库,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等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五)负责各类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指导,民营科技机构、 [[ 技术 ]] 合同的认定登记、技术市场的管理,协调重大的技术交易活动。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级 [[ 工程技术 ]] 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负责申报省级专业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组织认定市级专业镇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监督使用 [[ 产业 ]] 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及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八)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 [[ 技术引进 ]] 和技术出口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动 [[ 知识产权 ]] 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
(十)牵头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考核制度。
(十一)负责全市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 [[ 奖励 ]] 政策和措施,引导扶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开展。
(十二)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十三)负责市级国防科技 [[ 装备动员 ]] 的相关工作,指导县区科技装备动员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 [[ 人民政府 ]] 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www.offcn.com/gdgwy/2012/0917/2210.html 广东省潮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中公教育网,2012-09-17</ref>。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