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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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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广州市民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五)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街(镇)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工作。

(九)按权限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推进民政科技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十)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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