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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
,→历史沿革
1958年4月,为加强对三明地区[[重工业]]建设的领导,设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1959年2月,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合并,成立专署级的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直属省人委领导。1960年1月,撤销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成立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下辖8个人民公社。
1961年12月,三明市人民委员会划出所属4个人民公社,重新组建三明县。1962年1月,原属龙岩专署的清流、 [[宁化县| 宁化 ]] 、永安3个县划归三明市人民委员会管辖。1963年4月,撤销三明市人民委员会,设立三明专员公署;5月,[[ 大田县]] 划归三明专署管辖;6月,设立三明市(县级市)。至1967年4月,三明专署下辖三明市和明溪(原三明县)、永安、清流、宁化、大田等5个县。
1968年10月,成立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7月(国务院2月批准),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由[[南平专区]]划归三明专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