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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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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市)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对各区(市)主要统计数据与全市主要统计数据之问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及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标准;负责跨系统、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核准。
(三)根据国家、省的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区
(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和科技调查。
(四)汇总和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区
(市)、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七)协助各区(市)党委、政府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统一管理全市及各区(市)政府统计部门的国家统计事业费;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的核准。
(八)受国家、省统计局委托,领导和管理设在我市的直属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市)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对各区(市)主要统计数据与全市主要统计数据之问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及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标准;负责跨系统、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核准。
(三)根据国家、省的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区
(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和科技调查。
(四)汇总和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区
(市)、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七)协助各区(市)党委、政府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统一管理全市及各区(市)政府统计部门的国家统计事业费;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的核准。
(八)受国家、省统计局委托,领导和管理设在我市的直属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