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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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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制定全市 [[ 教育 ]] 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 [[ 意识形态 ]] 、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 [[ 精神文明 ]] 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 [[ 政策 ]] ,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 [[ 学前教育 ]] 、基础教育、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 [[ 继续教育 ]] 、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负责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 [[ 教师 ]] 工作。
(六)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 [[ 义务教育 ]] 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七)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全市教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城区 [[ 教育 ]] 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公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工作,以及高等 [[ 学历 ]] 教育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等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八)负责驻济省属部属高校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及相关协调 [[ 服务 ]] 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产业招商和高校院所引入工作。
(九)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 [[ 投资 ]] 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所属 [[ 事业单位 ]] 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全市各类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对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
(十二)负责全市 [[ 语言 ]] 文字工作。
(十三)履行 [[ 法律 ]]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