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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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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 [[ 法规 ]] 、规章,拟定全市文化艺术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全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比例关系,指导全市文化行业的体制改革,拟定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统筹安排文化、文物事业经费,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及其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议与发展,管理全市 [[ 图书馆 ]] 事业,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工作,审核、申报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文物 ]] 维修设计、施工单位资格,会同有关部门监管文物市场,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拟定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市 [[ 电影 ]] 发行放映事业,拟定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文化科技,归口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其发展规划和 [[ 政策 ]] ,推动文化科技的进步和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发展。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