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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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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的直属单位,是淄博市区域内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及锅容管特安全的综合管理部门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暂行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ref>[http://www.docin.com/p-2146474052.html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豆丁网,2000-06-29</ref>》等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部门。
==机构简介==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组织人事科、监督与法制科、计量科、 [[ 标准化 ]] 科、质量科、 [[ 锅炉 ]] 与安全科;下辖张店分局、淄川分局、博山分局、周村分局、临淄分局、桓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沂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单位有淄博市计量测试所、淄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淄博特检、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淄博市标准情报所,全市系统共有干部职工940人。
==主要职责编辑==
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 [[ 质量技术监督 ]] 综合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 ]] [[ 法规 ]] ,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拟定、实施质量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进实施名牌战略,规范社会 [[ 质量 ]] 评价活动;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活动;推行质量责任制度;负责对较大 [[ 产品 ]] 质量事故的调查;规范管理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组织对县(区)实行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三、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统一规划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承担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有关管理工作,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组织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组织实施规定牵头的专项打假工作;负责防伪技术措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 [[ 国家标准 ]] [[ 行业标准 ]] 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组织制定农业标准规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有关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校准网络,组织管理量值传递(溯源)及强制检定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进口、销售和使用,规范和监督 [[ 商品 ]] 量的计量行为;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对工业计量工作进行指导。
六、开展认证的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 [[ 计量认证 ]] 等工作。
七、按照分工负责 [[ 特种设备 ]] 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中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 [[ 纤维 ]] 质量监督管理,组织依法查处纤维质量违法行为。
九、对市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的领导干部及相应职级的干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系统财务经费、 [[ 国有资产 ]] 、装备、基建、科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 [[ 教育培训 ]]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定、实施本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岗位责任制并评比考核;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 [[ 信息 ]] 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ref>[http://www.offcn.com/sdgwy/2012/0712/2557.html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中公教育网, 2012-07-12</ref>。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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