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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 [[ 国民 ]] 健康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 [[ 组织 ]] 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 [[ 健康 ]]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 改革 ]]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 [[ 医院 ]] 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 [[ 多元化 ]] 、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 [[ 传染病 ]] 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 [[ 人口老龄化 ]] 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 [[ 食品安全 ]] 风险监测评估, [[ 宣传 ]] 贯彻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 [[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 》的履约相关工作。
(七)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 [[ 专业技术人员 ]] 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 [[ 家庭 ]] 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 [[ 计划生育 ]] 政策。
(九)贯彻执行 [[ 国家 ]] 、省中医药和 [[ 民族 ]] 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十)承担全市中医医药、预防、保健、康复、 [[ 护理 ]] 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职责,并进行业务指导;规划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等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 [[ 改革 ]] ;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全市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
(十一)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在全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担本 [[ 行业 ]] (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