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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jpeg|有框|右|<big></big>[http://zjj.wulanchabu.gov.cn/upload/UEditorImages/20200911/6373541446145566629847220.jpg 原图链接][http://zjj.wulanchabu.gov.cn/Page/645/310.html 来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图片]]]
'''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乌兰察布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114huoche8.com/zhengfu_WuLanChaBu 乌兰察布市简介 ],乌兰察布政府网</ref> 。
==内设机构==
(七)建筑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拟订规范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检测试验机构资质和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ref>[https://tv.sohu.com/v/MjAxNjA2MDIvbjQ1MjUzNzY0MC5zaHRtbA==.html 习近平:人民防空是国家战略 ],搜狐视频</ref> ,起草市有关人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拟订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制定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负责监督和指导在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工作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对人民防空义务的履行。负责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程序对人民防空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自建”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在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竣工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管理工作。
(九)城市建设科。指导城镇给排水、[[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雕塑]]、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