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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nmg.gov.cn/col/col123/index.html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f> 。
==主要职责==
(九)负责自治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自治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自治区全社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 <ref>[https://www.sohu.com/a/236089246_100017134 【绿色节能】节约能源资源 推进绿色发展!],搜狐,2018-06-16 </ref> 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一)起草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