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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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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中卫市环境保护局.jpeg|有框|右|<big>环境保护局LOGO</big>[https://img.sg560.com/member_Data/img201109/268519/2011092815040537.jpg 原图链接][http://www.sg560.com/sells/c42/jhghzz_6103700.html 来自 商国互联网 的图片]]]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是[[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ref>[http://www.nxzw.gov.cn/zwgk/zfxxgkml/?id=19568 中卫市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中卫市人民政府</ref> ,职责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09]70号),设立中卫市环境保护局,为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五)统一监督全市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
(六)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 <ref>[https://iask.sina.com.cn/b/6i3UdIHNWUP.html 什么是生物多样性? ],爱问</ref> 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的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建议。
(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指导、协调解决辖区及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市境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环境监察、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