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惠州市民政局

增加 149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 惠州市民政局 ''' 是位于 [[广东| 广东省 ]] 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与丰山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的政府机构。
2019年3月29日,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 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 [[ 社会 ]] 救助体系。
(三) 承担救灾捐赠等 [[ 自然灾害 ]] 救助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因自然灾害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负责 [[ 行政区划 ]] 工作,承担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区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审批工作, 承担市中心城区 [[ 地名标志 ]] 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 [[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 [[ 慈善 ]] 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 [[ 婚姻 ]] 、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承担依法对 [[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九)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 [[ 政策 ]] 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 [[ 事业 ]] 费。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
40,931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