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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伍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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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侯伍杰''']] - 原山西省委副书记 免费编辑 修改义项名B 添加义项 ?所属类别 : 政治人物。 【 侯伍杰 】 ,1945年9月生,山西盂县人,1966年入党,196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长治市委副书记、阳泉市委书记、山西省委宣传部部长、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
2004年12月9日,因涉嫌受贿,构成严重违法违纪,被停职并立案查处。2006年09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出生地;山西盂县。
出生日期:1945年9月.
1970年后任岚县东土峪良种场干部,岚县革委会政工组、组织办公室干事,吕梁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干部、办公室干事,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
1977年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83年入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年7月中央党校毕业后借调省委组织部工作1年;。
1986年任长治市委副书记;。
1990年任阳泉市委书记;1991年当选为六届省委委员;。
1995年任省委宣传部部长;1996年当选为七届省委委员;1997年任省委常委;。
2000年1月兼任太原市委书记,同年9月不再担任省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9月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
2004年12月被"双规"。2005年,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成为山西第一个落马的省级高官。[1]
[[File:T0162d48d2e607057a9.webp.jpg|缩略图]] 折叠编辑本段 法庭陈述
我原是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今天站在被告人席上感到非常羞愧,非常悔恨,我诚恳接受法庭代表法律代表人民对我的审判。
在党组织找我谈话之前,尽管自己思想斗争激烈,压力很大,但我知道不能一错再错,应正确面对,因此在谈话的第一时间里,我主动坦白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并随即向组织上交了赃款赃物。在以后中纪委和北京市检察机关对自己的审查过程中,我都积极主动配合,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理应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虽然自己已经被开除出党,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我会用自己的教训来教育家人和子女,不要埋怨任何人,要正正派派做人。我今后在改造中也要认真学习,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为党和人民再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2]
中国近30年特大贪污犯:
陈希同(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陈良宇(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成克杰(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刘方仁(前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程维高(前河北省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田凤山(前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 张国光(前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 李嘉廷(前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韩桂芝(前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许运鸿(前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共浙江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