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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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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敬老院是在 [[ 农村 ]] 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 国务院常务会议 ]] ,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 [[ 社会 ]] 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老龄服务体系从 [[ 城市 ]] 向农村逐步延伸,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明确完善。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13号
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 家庭 ]] 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利用 [[ 春节 ]] 、 [[ 清明节 ]] 、 [[ 中秋节 ]] 、 [[ 重阳节 ]] 等 [[ 传统 ]][[ 节日 ]] ,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的 [[ 宣传 ]][[ 教育 ]] 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 [[ 学校 ]] 、进家庭、进 [[ 机关 ]] 、进 [[ 社区 ]] 。继续开展“敬老月”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评选表彰活动。推进非本地 [[ 户籍 ]] 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优待。到2020年,老年人优待制度普遍建立完善。
==机构简介==
1956年 [[ 农业合作化 ]] 时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对缺乏劳动能力、 [[ 生活 ]] 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者,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儿童则为保教),简称“五保”。1958年 [[ 人民公社 ]] 化时期,对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在全国各地兴办了一批敬老院。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集体 [[ 经济 ]] 的发展,敬老院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1988年,全国农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个县(县级市)在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 [[ 街道 ]] 也办起了敬老院。
==行业发展==
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 [[ 独生子女 ]] 压力过大等因素的影响下,以养老机构为代表的养老院 [[ 行业 ]] 发展迅猛。我国已经拥有了650多千所福利院、养老院机构,床位达到十四万八千多个。
2019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5%。养老院行业分析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
从老人养老对 [[ 养老院 ]] 的需求来看,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3种。养老院行业发展前景指出,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再适应现代社会 [[ 发展 ]] 的需要,机构养老或将成为未来 [[ 养老 ]] 体系中的重要支柱,而这就对养老院产生了巨大需求。
目前,我国养老院数量最多的是 [[ 四川省 ]] ,拥有各类养老院2386家,在全国所占比重为8.13%;其次是 [[ 江苏省 ]] ,养老院数量也在2000家以上;养老院行业发展前景指出,此外,包括 [[ 山东 ]] 、 [[ 辽宁 ]] 、 [[ 广东 ]] 等在内的11个省份养老院服务机构数量占比也相对较大,数量在10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