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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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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
1981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的报告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批准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 <ref>[http://www.xueti.com/xueli/3741.html 国内学历排名从低到高排序 ],学梯教育,2020-05-28</ref> 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
==国家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 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出校门后继续教育 <ref>[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733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法律图书馆</ref> ,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截止到2018年10月,全国共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包括独立本科阶段)569种,停考专业336种,报名新考生共计4400万人,建档在籍考生1100万人,专科(基础学科)毕业生共计369万人,本科(独立本科阶段) 559万人。另外还包括中专/职高学历自考毕业生60万人。小学/初中学历自考毕业生87.6万人。自学考试本专科生的毕业率不足13%,这个比例说明自学考试是严格的。比起经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入读的专科本科生的“零淘汰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门考的考试可就难多了, 能拿下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的人,其学识并不比一般全日制[[大学]]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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