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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该委员会的职能和主要活动是: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向联合国提供 [[ 政策 ]] 指导;促进、监测和审查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执行;促进并协调区域和区域间的研究活动;动员成员国支持 [[ 联合国 ]] 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筹备预防犯罪大会并审议大会提交的工作方案。
==成员==
该委员会成员国由经社理事会根据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每年举行一次年会。有成员40名。
1997年11月, [[ 联合国 ]] 成立了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该委员会成为办公室的一个组成部分。
==成员国动态==
2004年5月,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13届会议在维也纳国际中心召开,来自156个国家和 [[ 国际组织 ]] 的约600名代表出席会议。打击跨国犯罪、反恐、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标准等是本届 [[ 会议 ]] 的主要议题。
==中国参与情况==
中国于1980年恢复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工作,现为该委员会成员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 缔约国 ]] 之一。中国出席了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历届会议。
截至2004年3月,中国已与42个国家签订了66项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并加入了20余项涉及国际司法合作的多边国际公约。此外,中国还签署、批准了11项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 [[ 国际公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