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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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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史==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自成立以来,坚持以 [[ 服务 ]] 为宗旨,广泛团结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以 [[ 马列主义 ]] 、 [[ 毛泽东思想 ]] 和 [[ 邓小平理论 ]] 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遵守宪法、 [[ 法律 ]] 、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努力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面向社会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行业自律、行业维权与其他行业服务活动,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 [[ 文化 ]] 、有纪律的 [[ 社会主义 ]] 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中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业务范围==
(一)宣传民办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促进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办 [[ 教育 ]] 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促进 [[ 民办学校 ]] 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开展民办教育评估活动;推广民办教育科研成果和经验;
(三)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决策提供咨询 [[ 服务 ]] ;
(四)培训民办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
(五)组织编辑有关民办教育 [[ 报刊 ]] 和资料,交流民办教育信息;
(六)组织开展民办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
(八)提供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民办教育方面的服务。
在陶西平会长的领导下,依照总体工作部署,我会一方面加快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先后依法完成协会各项注册登记手续;确定办公场所、落实人员和基本办公条件;建立多项规章制度;开展任职登记和会费收缴工作。依法设立办公室、事业发展部、 [[ 法律 ]] 事务部和研究部四个内设 [[ 机构 ]] ,和中小学专业委员会和 [[ 学前教育 ]] 专业委员会两个分支机构。另一方面,我会还重点组织开展了《国家中长期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研究》调研工作,并结合调研与服务开展有关培训、交流和研讨活动。
==视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