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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情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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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情报学是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由于公安情报工作活动的特殊性,而形成了本学科独特的结构特征和发展路径。现代公安部门在实施侦破案件、打击犯罪的警务活动中,情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决策的依据和基础。

==概述==

全国各地公安部门开始“大情报、大系统、大投入、大采集、大应用”的情报实践活动,上海、南京、杭州、云南等地公安机关率先成立情报处(中心),在打击毒品贸易、机动车盗窃、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了科学指导公安情报实战、系统把握公安情报工作规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于2005年4月成立公安情报学系专门从事对公安情报学的研究与公安情报人才的培养。我国公安情报学研究尚处于“雏形”阶段,很多内容是经验性总结,没有形成科学的学科体系。因此,研究和探讨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构建问题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学科简介==

公安情报学是情报学理论、方法运用到公安警务领域,并在公安情报工作实践中抽象、总结原理规律而形成的一门具有部门行业特征的应用情报学科。探讨和阐明情报学与公安情报学的关系,是确立公安情报学学科体系的基础,是明确公安情报学其特有理论结构、性质和功能,掌握公安情报学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特点、方向及其演化规律的前提。

情报学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二战后,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科技情报成几何级数增长。为了应对与解决“情报爆炸”问题,促进科学交流,提高研究效率,学者们开始关注并研究情报交流、情报离散、情报检索等问题,并产生了一系列情报学理论著作。美国的萨拉塞维奇在《情报科学引论》(1970年)中认为,情报学是专门研究人类交流现象和交流系统特性的科学[1]。前苏联情报学家米哈依洛夫在其经典著作《科学交流与情报学》(1976年)中认为情报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科学交流的理论[2]。我国第一部正式的情报学教材《情报学概论》(严怡民,1983年)中也认为[3]“情报学,是以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着的社会现象的情报和整个情报交流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情报学是专门研究科学情报的构成和特性,以及研究科学交流全过程的规律性的科学学科。”此外,哥夫曼的情报传染理论[4]、费桑的微观情报传播理论[5]、维克利的情报传递理论[6]、丰成君的“信息栈”与信息交流对数变换理论[7]已经将情报交流从科技领域扩大到社会信息范围,重视传播过程的研究,从而发展了科学情报交流理论。直到今天,交流理论是我国情报学界的主流研究范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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