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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玉玲

增加 10 位元組, 3 年前
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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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 薪資四萬以下禁止面議'''<br>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 就業服務法 ]] 》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雇主在招募或是雇用員工,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的職缺,雇主應公開揭 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的罰鍰。</p>
'''立法院三讀通過 酒駕再犯致死最高處無期徒刑'''<br>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立法院院會於108年5月31日三讀《刑法》修正案,增訂酒駕「再犯」若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倘若致重傷者,則處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達嚇阻之效。針對提高酒駕之「刑責」,朝野立委提案眾多。其中, [[ 國民黨 ]] 立委 [[ 呂玉玲 ]] 所提修法最為嚴峻,只要酒駕致死,可處死刑、無期徒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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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及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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