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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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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辖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怒江东岸。西邻缅甸,国境线长142.3千米。总面积2804平方千米。总人口10万人(2012年末)。全县辖1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上帕镇、匹河怒族乡、子里甲乡、架科底乡、鹿马登乡、石月亮乡、马吉乡。县政府驻上帕镇。

地形特征“两山一江一线天”。怒江由北向南纵穿境内。水资源极为丰富。年降水量1394年毫米,年均气温16.9℃。珍贵树种有楠木、榧木、红豆杉等。矿藏有大理石、铅、锌、锡、铁,以及水晶、莹石、绿柱石、电气石等宝石。地处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中部。高黎贡山山顶有“石月亮”自然景观。

==历史沿革==

福贡因县西有高黎贡山,取“幸福的高黎贡山”意命名。西汉属越崔郡地。东汉属永昌郡地。三国两晋属云南郡地。唐南诏属谋统(今鹤庆)铁桥节度地。宋大理国属丽江临西县(今维西县)地。清康熙早间分属鹤庆府地、丽江府维西守备厅。

民国元年(1912年),怒俅殖边队第一小队进驻上帕(今县城)设立上帕殖边公署,福贡开始设治。民国五年(1916年)改为上帕行政公署,民国十七年(1928年)改称康乐设治局,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称福贡设治局。

1949年6月和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改为福贡县,属丽江专区;1952年改设福贡傈僳族自治区;1954年改县。1956年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86年碧江县建制撤消,其地北部架科底区、子里卡区、匹河区并入北边的福贡县,南部古登区、洛本区并入泸水县。

1996年,福贡县面积2725平方千米,人口约8.7万人,傈僳族占71.2%,怒族占20%。辖1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上帕镇、马吉乡、利沙底乡、鹿马登乡、架科底乡、子里甲乡、匹河怒族乡。县政府驻上帕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福贡县常住总人口88127人,其中:上帕镇26075人、匹河乡9864人、子里甲乡8801人、架科底乡10520人、鹿马登乡12977人、利沙底乡11214人、马吉乡8676人。

2006年,福贡县面积2804平方千米,人口9.3万人。辖1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上帕镇、匹河怒族乡、子里甲乡、架科底乡、鹿马登乡、石月亮乡、马吉乡。共有57个行政村。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福贡县常住总人口98616人,其中:上帕镇30129人,匹河乡10434人,子里甲乡10513人,架科底乡13414人,鹿马登乡13895人,石月亮乡11533人,马吉乡8698人。

2014年,上帕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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