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私人信息

移除 36 位元組, 3 年前
無編輯摘要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File:私人信息7.png|缩略图]]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98,790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