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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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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4年12月31日,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宣佈,五位臺南市議員[[陳朝來]]、[[蔡秋蘭]]、[[曾王雅雲]]、[[梁順發]]與莊玉珠在本年[[臺南市議會]]議長選舉跑票,開除黨籍。</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8年10月9日,莊玉珠不滿民進黨臺南市黨部發出[[ 黑函]] 指控她、蔡秋蘭與陳朝來在2014年臺南市議會選舉中跑票「背骨」,到[[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華平派出所控告臺南市黨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文宣內容因使用「拿著選票換鈔票」、「到底一票拿多少?」、「轉身換取自身利益」等汙衊字眼已嚴重詆毀人格。莊玉珠在該案件,已由台南地檢署於104年11月5日「104年度選偵字第8號」確定不起訴在案;莊玉珠之夫蔡啟新部分也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106年2月17日都認定與本案無關而宣判無罪,高分檢檢察官也未再上訴。莊玉珠也舉辦[[ 記者會]] 指控,這是民進黨[[ 新潮流系]] 「殺珠三部曲」之一。民進黨臺南市黨部執行長[[蔡麗青]]表示,這份文宣是臺南市黨部製作的,並非黑函,是向黨員陳述跑票事實,不會影響以無黨籍參選的候選人。</p>
==2018年選舉政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