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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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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person | 姓名 = 陈璧君| 图像 = [[File:陈璧君.jpg|缩略图|center|[http://t11.baidu.com/it/u=828434632,1757241952&fm=173&app=25&f=JPEG?w=640&h=773&s=BACA72235A0246D4C8A5E89A0100A0E1 原图链接] [http://t11.baidu.com/it/u=828434632,1757241952&fm=173&app=25&f=JPEG?w=640&h=773&s=BACA72235A0246D4C8A5E89A0100A0E1 来自百家号网]]]| 图像说明 = 陈璧君 |center| 出生日期 = {{birth date|1891|11|05}} | 出生地点 = 马来西亚槟榔屿乔治市| 逝世日期 = {{Death date and age|1959|06|17|1891|11|05}} | 国籍 = 中国| 别名 = 字冰如| 职业 = 政客}}<big>''' 陈璧君 '''</big> (1891年11月5日-1959年6月17日)是汪精卫之妻,字冰如,民国政客,原籍广东省新会。1891年11月5日出生于马来西亚槟榔屿乔治市,为南洋巨富陈耕基之女。
抗战期间随汪精卫叛国投敌,沦为汉奸。抗战胜利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1959年6月17日,病死于狱中。
 
==生平经历==
 
===早年岁月===
 
<p style="text-indent:2em;">1891年11月5日,陈璧君出生于马来西亚槟榔屿乔治市的陈姓华商家。其父陈耕基,原籍广东新会,与梁启超同乡;其母卫月朗,原籍广东番禺。年轻时,陈耕基携妻闯荡南洋,成为当地富有的橡胶商和体面的绅士。陈璧君生长在优越的家庭环境里,接受的中英文教育都很完备。
 
<p style="text-indent:2em;">陈璧君15岁时在当地华侨小学毕业,随后进入当地的璧如女校读书。
 
<p style="text-indent:2em;">陈璧君进入璧如女校的这一年,孙中山由日本来到马来西亚槟城,在槟城建立了同盟会分会。陈璧君积极参加同盟会的活动,表现出很高的爱国热情。
 
<p style="text-indent:2em;">同盟会分会在马来西亚刚刚成立,非常需要吸收新的成员,几个老会员见陈璧君热情高,活动能力也很强,便将她发展为会员。于是,陈璧君成为同盟会中最年轻的会员。
 
<p style="text-indent:2em;">1912年初,与汪精卫在上海举行了婚礼。
 
<p style="text-indent:2em;">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民国27年)国民政府迁往重庆。汪精卫及其支持者协商善后对策。此时,陈璧君力主对日本和平。同年12月起,汪精卫夫妇等人经河内逃往上海。1939年(民国28年)8月,汪精卫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陈璧君当选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1940年(民国29年)3月,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成立。
 
<p style="text-indent:2em;">1940年3月,汪精卫伪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任伪国民政府主席,陈璧君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第一夫人”。在汪伪政府中,陈璧君任中央监察委员,后又兼任“广东政治指导员”。
 
<p style="text-indent:2em;">1944年11月10日,汪精卫在日本病死。汪精卫的尸体被抬回南京,很快举行了葬礼。办完丧事,陈璧君带着一群亲信,回到了广东。伪广东省省长此时已换了她的妹夫褚民谊,陈还想凭借这层关系继续维持在广东的统治。
 
<p style="text-indent:2em;">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下诏,宣布无条件投降的消息传来,陈璧君惶惶不可终日。
 
<p style="text-indent:2em;">大约过了半个月,军统人员把陈璧君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全部收缴,用一架军用飞机将陈、褚押往南京,关进了宁海路25号看守所。陈璧君开始了她的囚徒生活。
 
<p style="text-indent:2em;">1945年12月6日,国民政府颁布了《惩治汉奸条例》,明令由各省区高等法院或其分院审理汉奸案件。条例规定,凡犯了通谋敌国十二项罪行中的一项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陈璧君自认必死,听候死期。1946年2月16日,徐文祺对陈璧君说:“汪夫人,请您预作准备,明天上午9时离开南京去苏州。”
 
<p style="text-indent:2em;">第二天上午,陈璧君及褚民谊、陈公博乘囚车去火车站转乘火车到苏州,被押入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
 
<p style="text-indent:2em;">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经多次侦查,以汉奸罪对陈璧君提出检控,列举她五大罪状。
 
<p style="text-indent:2em;">1946年4月16日,江苏高等法院公审陈璧君,由于她是汪伪第一夫人的特殊身份,苏州市民倾城而出。正如《申报》报道:高等法院满坑满谷,争看头号女汉奸。
审判长孙鸿霖、检察官韦维清、推事石美瑜与陆家瑞、书记官秦道立等入庭开座。
 
<p style="text-indent:2em;">陈璧君拒不认罪,与检察官展开针锋相对的舌战,矛头不时指向蒋介石。
 
<p style="text-indent:2em;">4月22日下午,审判长在法庭上宣读对陈璧君的判决书。
 
<p style="text-indent:2em;">1949年4月,苏州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全面接管苏州后,陈璧君从狮子口监狱移解到公安局看守所。 7月1日,上海解放以后,陈又从苏州解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刚开始,陈璧君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有很深的抵触情绪,拒不承认自己是汉奸。
 
<p style="text-indent:2em;">1959年5月2日,陈璧君再次入院,医生诊断是心脏病、支气管炎、高血压并发,虽全力治疗,不但不见好转,反而又并发了大叶性肺炎。
 
<p style="text-indent:2em;">一个多月中,院方先后为她做了15次血液检查,3次X光透视,2次心电图,4次输氧,7次重病情报告。
 
<p style="text-indent:2em;">1959年6月17日,陈璧君死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时年67岁。
 
<p style="text-indent:2em;">陈璧君的子女解放前都去了国外,她在上海没有直系亲属,尸体由其在上海的儿媳之弟收殓火化,骨灰送到广州。第二年,由陈在香港的子女派人到广州认领。
次年秋,陈璧君的骨灰由其子女撒入香港附近的大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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