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林澄秋

移除 17 位元組, 3 年前
臺中市長
==臺中市長==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在1968年市長選舉[[國民黨]]內提名時,林澄秋曾辦理黨內登記提名。當時林澄秋被提名機會被視為微乎其微,而林澄秋本人也未作任何活動或故作姿態。果然國民黨提名了實力派的市議員[[林丁山]],當時[[黨外]]方面則有[[何春木]]積極準備參選。然而林丁山趾高氣昂的態度引起部分人士不滿,因而慫恿曾辦理黨內登記提名的林澄秋違紀辦理市長登記{{r|政|page=62}} ,而缺乏主見的林澄秋也在可有可無的情形下作了市長參選登記。外界分析原本黨部如果能對林澄秋採安撫說服,則林澄秋應會撤銷登記。然而當時市黨部主委[[賴可權]]卻以「命令」口吻要求林澄秋撤銷登記,據接近林澄秋的人士回憶,賴可權甚至親赴林家疾言厲色訓誡林澄秋,使林家大小感到臉上無光,場面尷尬。</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對此感到難堪的林家人,出現要求林澄秋競選到底的聲浪。林澄秋的家人、親友、學生也對林澄秋受到的威嚇感到不滿。甚至傳統黨外人士也加入支持林澄秋。一度爭取參選的黨外何春木也受到林澄秋拜託,甚至在何家祖宗神位前立誓,表明違紀參選的決心,最終使何春木同意放棄角逐。在撤銷登記前幾天,林澄秋支持者擔心林澄秋態度不夠積極、會半途而廢,把林澄秋藏匿於[[廬山溫泉]]防止異變,林澄秋的夫人何女士為取信眾人對她丈夫的信任,當眾家兄弟面前將登記競選的木頭私章劈成兩半,表現出違紀參選到底的決心。最終林澄秋與同為國民黨籍的莊順違紀參選市長,並都遭到國民黨開除黨籍<ref>〈莊順與林澄秋違紀參加競選 決予開除黨籍〉,《中華日報》二版,1968年4月7日。</ref>。而林澄秋在黨外人士支持下竟意外擊敗了林丁山。</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林澄秋因違紀參選當選,在市長任內被視為小心翼翼、以求自保。市政建設被視為「乏善可陳」,市府員工回憶林澄秋市長時期規定市府員工每日早上八點要參加升旗及做早操,並天天點名,絕不鬆懈。並且厲行守時運動,主持會議時一定準時開議。並且以身作則督促部下奉公守法。</p>
34,62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