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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兰州大学地处黄河之滨的甘肃省兰州市,始创于19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工程”“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
兰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最多。1952年,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撤消。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系得以恢复重建,同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86年,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同年,经济法学成为甘肃高校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03年6月25日,兰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
==学科专业==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多年来,本学科依托我校的理工科优势背景,秉持“特色学科引领,传统学科紧跟”的发展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学科方向:(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一带一路”战略的环境法治路径、循环经济法、环境行政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调查研究。(2)知识产权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促进专利实施转化之理论基础及政策法律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版权制度创新、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及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3)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之要求,在民事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精准扶贫与区域社会发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研究。(4)法学理论。本方向紧密结合法治社会建设之要求,在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
==人才培养==
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重视教学和教学基层组织、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建院伊始,学院就明确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确定了“教学稳基础、科研上层次”的理念和“本科生导师全覆盖、实行精英教育”的模式。学院拥有校级法学专业教学团队2个,1间可容纳400多人、设施较为先进的模拟法庭,1个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先后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宁区人民法院、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共同建立了多个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团队、基地建成,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强化职业意识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学院重视法科学生的四、六级考试、研究生考试、司法资格考试以及同学们的学术训练和法律实践活动。2015年,法学院代表队在全省高校法律辩论赛中获得第2名,在全省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第4名;多名同学的作品入围甘肃省“挑战杯”大赛乃至“‘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就业率分别达到93.85%、94.29%、93.14%;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考研上线率和四、六级通过率均为全校第一或第二。
==基地建设==
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重视科研和学科基层组织、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过调查研究,学院明确了“狠抓特色优势学科,辐射带动传统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目前,依托学院设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设有甘肃省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甘肃高校新型智库”,拥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科学研究基地”;设有校级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基层组织包括知识产权研究所、民商法(含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法学理论研究所等。近年来,学院先后参与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3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20余项,总经费约260余万元;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等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
==学术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年派20人次参加国内重要的学术会议或学习交流,部分教师被推选为全国性学会的理事、常务理事或副主任委员。学院还联合相关机构主办重要的学术论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参考文献==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
兰州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兰州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系的设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共设法学院、文学院等4个学院,其中以法学院力量最强,人数最多。1952年,兰州大学将文学院、法学院合并,改称“文法学院”。1953年,兰州大学院系再次调整,法律系被撤消。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系得以恢复重建,同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86年,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同年,经济法学成为甘肃高校省级重点学科。2005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03年6月25日,兰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
==学科专业==
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多年来,本学科依托我校的理工科优势背景,秉持“特色学科引领,传统学科紧跟”的发展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学科方向:(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西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一带一路”战略的环境法治路径、循环经济法、环境行政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调查研究。(2)知识产权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兰白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在促进专利实施转化之理论基础及政策法律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版权制度创新、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及遗传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保障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3)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本方向紧密结合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之要求,在民事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精准扶贫与区域社会发展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的研究。(4)法学理论。本方向紧密结合法治社会建设之要求,在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权保障的国家义务与社会协同等领域进行了持续研究。
==人才培养==
学院以人才培养为中心,重视教学和教学基层组织、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建院伊始,学院就明确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确定了“教学稳基础、科研上层次”的理念和“本科生导师全覆盖、实行精英教育”的模式。学院拥有校级法学专业教学团队2个,1间可容纳400多人、设施较为先进的模拟法庭,1个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先后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宁区人民法院、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协议,共同建立了多个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团队、基地建成,为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强化职业意识提供了必要的硬件保障。学院重视法科学生的四、六级考试、研究生考试、司法资格考试以及同学们的学术训练和法律实践活动。2015年,法学院代表队在全省高校法律辩论赛中获得第2名,在全省高校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第4名;多名同学的作品入围甘肃省“挑战杯”大赛乃至“‘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并获奖;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就业率分别达到93.85%、94.29%、93.14%;2015年、2016年、2017年,法学院的考研上线率和四、六级通过率均为全校第一或第二。
==基地建设==
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重视科研和学科基层组织、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过调查研究,学院明确了“狠抓特色优势学科,辐射带动传统学科”的学科建设思路。目前,依托学院设有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设有甘肃省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甘肃高校新型智库”,拥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科学研究基地”;设有校级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科基层组织包括知识产权研究所、民商法(含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法学理论研究所等。近年来,学院先后参与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3项、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20余项,总经费约260余万元;获得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优秀成果奖等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0余篇。
==学术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每年派20人次参加国内重要的学术会议或学习交流,部分教师被推选为全国性学会的理事、常务理事或副主任委员。学院还联合相关机构主办重要的学术论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参考文献==
[[Category:520 教育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