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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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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ins Manchu text}}
'''清朝'''(1616年2月17日、1636年5月15日或1644年6月5日-1912年2月12日{{NoteTag|1= 由於清朝建立的過程存在幾個重要的時間點,有關清朝的起始時間,存在不同的說法。主要有1616年說(後金建立)、1636年說(正式定國號為大清並稱帝)、1644年說(清軍入關並遷都北京){{RefTag|name=中國歷史李國祁|1={{Cite book |author = 李國祁 |title = 《中國歷史》 |location = 三民出版社 |ISBN = 9787108015464 }}}}。}}),正式國号為'''大清'''({{lang-mnc|ᡩᠠᡳᠴᡳᠩ<br />ᡤᡠᡵᡠᠨ |v = daicing gurun |a = daiqing gurun}}){{RefTag|1={{cite book |title = 《满汉大辞典》 |editor = 安双成 |publisher = 辽宁民族出版社 |year = 1993年 |page = 第654页 }}}},對外使用'''大清国'''、'''大清帝國'''、'''中國'''、'''中華大清國'''等名稱{{NoteTag|1=「大清」為原本國號,並見於《[[s:南京條約|南京條約]]》等;「大清国」见於《[[s: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等、「大清帝国」首見於《[[s:马关条约|马关条约]]》、以及《[[s:钦定宪法大纲|钦定宪法大纲]]》等、「中华大清国」見於《[[s:中美天津条约|中美天津条约]]》、《[[s:望厦条约|望厦条約]]》等。而在條約內文,清政府通常自稱為“[[中國]]”,視大清為政府,如《[[s: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第二款:“[[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如《[[s:南京條約|南京條約]]》中:“凡係中國人,前在英人所㨿之邑居住者,……貨物自在某港按例納税後,即准由中國商人遍運天下,而路所經過税關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價則例若干,每兩加税不過…議定英國住中國之總管大員…”《[[s:辛丑条约|辛丑条约]]》賠款:“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辦理如後:諸國各派銀行董事一名,會同將所有由該管之中國官員付給之本利總數收存,…由中國國家將全數保票一紙交付駐京諸國欽差領銜大臣手內,此保票以後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國特派之官員畫押。…今將以上條款繕定同文十二分,均由諸國、中國全權大臣畫押,諸國全權大臣各存一分,中國全權大臣收存一份”,《[[s:望厦条约|望厦条約]]》通商細項:“合眾國來中國貿易之民人所納出口、入口貨物之稅餉,…如有海關胥役需索,中國照例治罪,倘中國日後欲將稅例更變,須與合眾國領事等官議允…倘有未領牌照之先擅行起貨者,即罰洋銀五百大圓,並將擅行卸運之貨一概歸中國入官。由中國官設銀號代納,…嗣後中國民人與合眾國民人有爭鬥、詞訟、交涉事件,中國民人由中國地方官捉拿審訊,照中國例治罪。”等等,而当时西方各国亦以“China”或其它语言中的相应词汇(如[[法语]]中为“Chine”)来称呼清朝。而大清被推翻后,[[大日本帝国|日本]]亦曾长期称[[中华民国]]为“[[支那]]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才改变。此外故宫博物院印行的《故宫信片第五集:清代宝玺》{{RefTag|{{Cite web |title = BabelStone : Seals : Precious Seals of the Qing Dynasty |url = http://www.babelstone.co.uk/Manchu/QingdaiBaoxi.html |publisher= BabelStone |accessdate= 2016-09-02}}}}中亦收录「大清帝国之玺」。}},是[[中国历史]]上由[[滿人]]建立的一個[[中國朝代|朝代]],统治者为[[建州女真]]的[[爱新觉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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