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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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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00c32320be174e92bddcdd67251a0224.jpg|缩略图|居中|[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501/00c32320be174e92bddcdd67251a0224.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30019383_124860 来自搜狐网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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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纱是刺绣的一种,亦称“花边”。相传抽纱起源于[[意大利]]、[[法国]]和[[葡萄牙]]等国,是在[[中古世纪]]民间刺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14年11月11日,抽纱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基本内容==
中文名:抽纱

国家:意大利、法国、葡萄牙

批准时间:2014年11月11日

起源:二十世纪初

类型:花边

申报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

遗产编号:Ⅶ-112
==基本简介==
抽纱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洲传教士带来的欧洲的刺绣编结工艺,1894年英国传教士马梦兰在烟台设立教会手工学校,传授抽纱技艺,将欧洲刺绣称呼“抽纱”。它是刺绣的一种,亦称“花边”,是以日用为主的工艺美术产品,也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商品,抽纱产品远销世界五大洲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抽纱不仅花色品种多,制作精细,而且美观实用,它是艺术创造和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工艺美术宝库中一朵绚丽多彩的艺术之花。

抽纱属于织绣工艺。起源最早于奴隶制时代,据《[[尚书]]》载,远在4000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规定“衣画而裳绣”。在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的丝织品和衣物中,有“衣画而裳绣”的就达四十件之多。春秋时期,吴国建立于现苏州,当时吴人以绣衣作为服饰。从一九五六年苏州云岩塔,一九七八年瑞光塔出土的丝织来看。上面都是刺绣了花卉,运用了接针法,缠针法,铺针法,抢针法等多种针法。不仅当时能够刺绣花卉图案,还已经掌握了抽纱刺绣的技巧。这些足够证明中国抽纱刺绣历史悠久,很早就具有高超的工艺水平。

欧洲的抽纱是在十四世纪民间刺绣的基础上发展而起。起源于意大利,威尼斯城流行一种抽纱,万缕丝。随后在葡萄牙马地拉也发展了棉麻布原料的抽纱,即马地拉抽纱。是用细纱编结;或用亚麻布或棉布等材料,根据图案设计将花纹部分的经线或纬线抽去,然后加以连缀,形成透空的装饰花纹;或运用雕绣和挑补花等,制成名种[[台布]]、[[窗帘]]、[[盘垫]]、[[手帕]]、[[椅靠]]和[[服饰]]等日用品。约在1885年左右传入我国沿海口岸及附近乡村。到1912年在我国已有比较大的发展。自二十年代以来,在[[上海、[[江苏]]和[[浙江]]一带,多习惯称为“花边”;在[[山东]]、[[广东]]和浙江等地,多习惯称为“抽纱”;亦有统称为“花边抽绣”的。解放后我国抽纱不断吸收民间刺绣工艺的特点,改进图案设计与工艺技巧,并使之具有我国自己的民族特色,产品远销五大洲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因其做工精细,花纹典雅,在世界上负有盛誉。主要产地有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天津、大连、福建、四川和哈尔滨等地。各地产品均有其不同的风格。
==抽纱历史==
抽纱自从在潮汕地区兴起之后,随着汕头半殖民地的畸型,潮汕抽纱得以迅速发展。潮州垫绣的独特艺术和新颖风格,受到喜爱新奇的西方人士的悉赏,因而外商、华资纷纷在汕设置洋行及各种抽纱工厂,情况如雨后春笋。使潮汕抽纱在1912-1914年、1936-1941年出现二度兴旺局面。是时,“洋行”、 “公司”在汕遍地林立,抽纱工人遍布崎碌地区,盛极一时。但是,正当潮汕抽纱兴旺发展之际,先是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使西方经济受到破坏,销路日衰而停滞下来。第二次全盛时,在华资与洋行的竞争中,大鱼吃小鱼,不少华资公司因资金不足而受到洋行的控制,抽纱工人收入微薄,不足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不少人不愿再干这“手皮钱银”工作。最后由于1941年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海运航线被阻,货件无从出运,潮汕抽纱濒于中断。这便是潮汕抽纱二度兴衰的原因。
==清光绪==
清光绪十二年(1886),驻汕头德籍领港员的妻子在传教时,发现潮州绣艺具有引用价值,于是将自己所学的一些抽通知识和技术传授给女教徒,制成手巾等抽通刺品。以后,绣工们把抽通技术与潮州绣艺结合,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这种中西合璧的技艺自成一体而称为潮州抽纱。光绪二十五年(1899),汕头成立彩成抽纱公司。光绪二十九年(1903),潮州陈桥人丁惠龙在潮城创办发合号,成为潮州的第一家抽纱商铺。在此后近百年的漫长岁月里,潮州抽纱逐渐发展成为一门潮汕中青年妇女普遍能够掌握的技艺,同时又是城乡千家万户一项重要的家庭副业收入。据说旧时的潮州,女子多精于刺绣,十岁上下,便在母亲的指导下学习绣花技法,准备自己的嫁衣了。待到成年出嫁时,已是刺绣好手。以往潮绣中的高手,大多是男子,有记载为证。比如在清末,政府曾在南京举办一次南北工艺大赛,有24名潮州男绣工,竟然在中国“绣林”中夺魁,获得“绣花状元”的称号。
==分类==
可分绣花、补花、编结、混合四类。其中绣花有雕绣、抽绣、影针绣、彩平绣、双面异色绣、挑花等;补花有雕补花、贴布、补绣;编结类有万缕丝、棒槌花边、网扣、菲力、勾针花边、针结花边等;混合类有雕绣镶嵌编结、编结嵌布绣花,雕绣编结拼方等。
==抽纱技艺==
抽纱的品种

抽纱是实用工艺品,从其应用的范围和实际用途来看,产品的品种主要有台布、盘布、被套、床盖、枕袋、手帕、手巾、沙发套、靠垫、窗帘、琴罩、围裙、披肩、门帘等,还有各种绣花服饰、钩针衣、围沿以及各种花边小镶件。

主要用途

相传抽纱起源于意大利、法国和葡萄牙等国,是在中古世纪民间刺绣的基础上发抽纱展起来的。抽纱是依据设计图稿,将底布的经线或纬线酌情抽去,然后加以连缀、形成透空的装饰花纹。或在棉麻布料上绣花、补花、雕嵌,制成台布、窗帘、盘垫、床罩、枕套、手帕、服饰等。约在1885年左右传入中国沿海口岸及附近乡村。
==主要产地==
有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天津、大连、福建、四川和哈尔滨等地。各地产品均有其不同的风格。
==潮州抽纱==
介绍

潮州抽纱是传统的潮州刺绣与欧洲抽纱相结合的产物,有着百年的历史,以其技艺精巧、轻盈淡雅见长,被誉为“南国之花”。如今在潮州开元寺珍藏的就有唐代的潮绣幔帐幢幡。潮州抽纱技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远溯至唐代,潮州刺绣极为盛行,历代相传。至清代光绪年间,潮绣艺人开始将西方国家传入的刺绣抽通工种与潮州传统刺绣工艺融会贯通,经几代创设、绣制艺人绵延相传,推陈出新而形成的技艺独特的民间手工艺。因其多采用棉、麻布,法丝、玻璃纱为面料,白色或淡浅色纱线绣制,民间俗称“做白纱”,以有别于传统潮绣的“做绒”。其冗长的生产流程和手工操作模式,仍难以为现代化技术所代替,是手工艺领域里的宝贵遗产。

潮州抽纱主要有台布、被枕套、手巾等四十多类产品。其构图独特,针法细腻,色调淡雅,规格齐全,美观实用,是广受欢迎的日用品和工艺品,远销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

潮州是全国抽纱品主产区,成功革新创造和推广运用了许多抽纱新工种、新针法。抽纱产品中的精工、高档、技艺要求高、难度大的品种,唯潮州抽纱产区能全程圆满完成。由潮州抽纱女工绣制的《双凤朝牡丹》72*108英寸玻璃纱高档手工绣花台布,1980年荣获慕尼黑第32届国际手工业品博览会金质奖,是中国手工艺品在国际上荣获的第一枚金奖。

1981年又获国家首届工艺美术品百花奖金杯奖。其他多项产品多次获得省、部级大奖。享有“南国名花”之盛誉。

特点

潮州抽纱的特点是按一定图案抽出布料中的某些经纬线,以针线缝锁抽口,再加花纹刺绣。潮州抽纱通过400多种巧妙的针法工艺和繁复精致的设计布局,以刺绣的垫凸和抽通为特点,又以多层镂通和剔透玲珑的空间艺术为特色,巧妙运用多种针法工艺和繁复精致的设计布局,变化出千姿百态、栩栩如生的图案。

主要品种

潮州抽纱的主要品种有手巾、台布、绣衣、床罩、被枕套、靠垫、餐套等,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家,不少产品多次作为国礼品赠送外宾。 1972年,周恩来总理把潮州抽纱精品玻璃纱台布作为国家礼品送给伊朗王后。1980年,在慕尼黑第32届国际手工业品博览会上,72×108寸高档玻璃纱绣花台布《双凤朝牡丹》被誉为“目前世界独一无 二的最精尖产品”,并获金质奖章。该作品描绣上625只鸣、栖、舞、翔等姿态各异的凤凰,伴以276朵千姿百态的牡丹及大量葡萄和花草,呈现出凤凰迎春、百花争艳,一派春色盎然的艺术意境。潮州抽纱历来是以外销为主的商品。近20年来,潮州抽纱外销世界的近百个国和地区。
==相关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 《1998年经营抽纱制品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1998〕外经贸管配函字第43号1998年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局,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各部委直属公司:

为在维护我国抽制品出口经营秩序的基础上,增强我抽纱制品的出口竞争能力,进一步扩大出口,根据我部《抽纱制品出口管理暂行规定》〔(1997)外经贸管发第614号〕有关规定,现将《1998年经营抽纱制品的出口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抽纱制品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一)、(三)款的规定,确定1998年直接经营抽纱制品出口企业为:(一)按海关统计,94、95、96三年抽纱出口金额大小排序,达到全国出口总金额的60%、平均出口额达50万美元的前若干家企业(见附件名单);(二)经外经贸部批准的具有抽纱制品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其余企业如需出口,须委托附件名单所列外贸企业代理,双方签订代理协议,并报轻工工艺商会备案。

二、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要就抽纱制品出口制订具体的行业协调办法,重点协调出口价格和市场,并跟踪和监督检查出口企业执行情况。

三、外经贸部授权的各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第一条和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发抽纱制品出口许可证。

四、本通知自3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贸管司)。

附件:1998年经营抽纱制品的出口企业名单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8年02月12日

实施日期:1998年02月12日 (中央法规)<ref>[https://www.sohu.com/a/368243469_99990786  传承刺绣抽纱文化,这位天津传承人有话说......]搜狐网,2020-01-21</ref>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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