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1号),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ref>[https://www.sohu.com/a/190442228_627120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全文 ], , 搜狐 , , 2017-09-08</ref>
==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