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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茅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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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向的一条街,约有里把长,街两旁,不折不扣的住家房屋占十分之三,“营业性"的,占十分之七。这里用了"营业性"三字,略略费过一点斟酌:旅馆之类,诚然不妨称为商店,但住家其名而赌窟妓寮其实者,可就难以"正名",故总称之曰“营业性",以示概括。
全街——应该说就是全镇,约有[[茶馆]]二十余家,密度占第一。上茶馆,“摆龙门阵",是这里的风尚。矮的竹椅子,矮的方桌(不过比凳子高这么一二寸罢),乃至同样矮的圆桌和大菜台式的长方桌,错综杂陈,室内既满,则跨槛而出,占领了街面一尺八。茶馆[[ 营业]][[时间]],从早上六点起,直至晚上九点、十点。穿了件蓝布长衫的茶客,早上泡一碗茶,可以喝到晚上,——期间自然也有离开茶馆的[[时候]],比方说,他总有点[[ 公事]] 或[[ 私事]] ,但他那一碗茶照例是保留着的。这里说"穿蓝布长衫",并无标示"身份"之意,因为在四川,长衫是非常普遍的,卖豆腐干的小贩穿它,摇船的也穿它,甚至挑粪的也穿,虽然褴褛到不成话。
但是同为"蓝布长衫",却也可以从旁的方面看出"身份"的不同来。例如,悠然坐在矮竹椅上,长烟袋衔在嘴里,面前桌上摆这么几片烟叶,从容不迫地把烟叶展平,卷成"[[雪茄]]"——有这样"气派"的,便是高超的人物,至少是甲长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