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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图书馆'''的前身为德州市文化馆图书组,创建于1951年。1994年,被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2007年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德城支中心,设有中心机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信息服务区,流媒体、投影仪、卫星接收设备等,真正实现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传送到城乡基层文化服务点和群众身边。2016年10月8日搬迁至新街口文化园并全面开放,建筑面积约5200多平米,馆藏文献10万余册,期刊、报纸近200余种。
==基本介绍==
德城区图书馆的前身为德州市文化馆图书组,创建于1951年。1958年正式建立德州市图书馆,位于东方红路原德州广播电台院内。1978年,图书馆迁至新湖风景区内,文化路1号。1994年,被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1995年,德州正式撤地设市,原德州市图书馆改为德城区图书馆。2003年6月图书馆迁至共青团路五环体育馆内。
全馆现有在编人员13人,大学以上学历达到85%,拥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人。
作为集文化、教育、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图书馆,该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共分文献借阅、网络服务、信息检索、参考咨询、读者活动、业务办公等6大功能区域。空间的通透性及资料架之间的座椅安排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引进启用了电子书借阅机、电子读报机、图书导读机,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图书馆网络服务到移动终端服务的无缝对接,体现了真正的人机互动。在提升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同时,极大地拓展了读者阅读时间和空间,丰富了读者的阅读手段,开启了图书借阅的新时代。
德城区图书馆多年来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宗旨,利用丰富的馆藏,通过阅览、外借、课题检索、解答咨询、信息服务、举办展览、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的为读者服务。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恪守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职能,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社会和每一位读者提供更便捷、高效、多元的服务。
==展厅展馆==
2007年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德城支中心,设有中心机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信息服务区,流媒体、投影仪、卫星接收设备等,真正实现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传送到城乡基层文化服务点和群众身边。2016年10月8日搬迁至新街口文化园并全面开放,建筑面积约5200多平米。
==馆藏实力==
德州市德城区图书馆馆藏文献10万余册,期刊、报纸近200余种。
==实用信息==
德城区图书馆开馆时间
夏季开馆时间:
上 午 8:30----12:00 (11:40后内务整理)
下 午 14:00----18:00 (17:45后内务整理)
冬季开馆时间:
上 午 8:30----12:00 (11:40后内务整理)
下 午 13:30----17:30 (17:15后内务整理)
每周一上午闭馆
==借阅须知==
1、 读者在本馆各服务区借阅文献时须出示本馆有效读者证。
2、 本馆对所有持证读者实行免费借阅制度。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借阅室、综合借阅室。
3、 读者借阅书刊,须当面检查是否有缺页或损坏等,发现后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否则由读者自行负责。
4、 所有文献借阅期限一律为90天,到期后请及时归还,如不能如期归还,请到服务窗口或电话办理续借手续。图书借阅不可当日还。
5、读者应及时归还所借文献。根据《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按期归还或有其他不遵守公共图书馆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处200 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文献信息资源和相关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6、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源。若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应购买相同文献或原价赔偿。
7、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一经查实,按书刊报价格的5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本人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服务窗口均装有图书检测仪,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馆内装有监控设备,请您自重自爱。
9、德城区图书馆续借电话:189-5343-5075
==文明读者公约==
1、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嬉戏打闹,不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3、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带吃食入馆,禁止吸烟。
4、爱护公物,禁止在书刊上涂画、撕页,禁止污损馆舍建筑和图书阅览设备,严禁随意拆装电脑设施。
5、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6、遵守公德,不抢占座位和任意搬动桌椅,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7、遵守规章,按期归还图书资料,逾期主动缴纳罚款。
8、主动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提合理建议。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基本介绍==
德城区图书馆的前身为德州市文化馆图书组,创建于1951年。1958年正式建立德州市图书馆,位于东方红路原德州广播电台院内。1978年,图书馆迁至新湖风景区内,文化路1号。1994年,被文化部评定为“三级图书馆”。1995年,德州正式撤地设市,原德州市图书馆改为德城区图书馆。2003年6月图书馆迁至共青团路五环体育馆内。
全馆现有在编人员13人,大学以上学历达到85%,拥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人。
作为集文化、教育、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图书馆,该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共分文献借阅、网络服务、信息检索、参考咨询、读者活动、业务办公等6大功能区域。空间的通透性及资料架之间的座椅安排更加人性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引进启用了电子书借阅机、电子读报机、图书导读机,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图书馆网络服务到移动终端服务的无缝对接,体现了真正的人机互动。在提升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同时,极大地拓展了读者阅读时间和空间,丰富了读者的阅读手段,开启了图书借阅的新时代。
德城区图书馆多年来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宗旨,利用丰富的馆藏,通过阅览、外借、课题检索、解答咨询、信息服务、举办展览、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的为读者服务。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恪守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职能,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社会和每一位读者提供更便捷、高效、多元的服务。
==展厅展馆==
2007年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德城支中心,设有中心机房、电子阅览室、多媒体信息服务区,流媒体、投影仪、卫星接收设备等,真正实现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传送到城乡基层文化服务点和群众身边。2016年10月8日搬迁至新街口文化园并全面开放,建筑面积约5200多平米。
==馆藏实力==
德州市德城区图书馆馆藏文献10万余册,期刊、报纸近200余种。
==实用信息==
德城区图书馆开馆时间
夏季开馆时间:
上 午 8:30----12:00 (11:40后内务整理)
下 午 14:00----18:00 (17:45后内务整理)
冬季开馆时间:
上 午 8:30----12:00 (11:40后内务整理)
下 午 13:30----17:30 (17:15后内务整理)
每周一上午闭馆
==借阅须知==
1、 读者在本馆各服务区借阅文献时须出示本馆有效读者证。
2、 本馆对所有持证读者实行免费借阅制度。免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青少年借阅室、综合借阅室。
3、 读者借阅书刊,须当面检查是否有缺页或损坏等,发现后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否则由读者自行负责。
4、 所有文献借阅期限一律为90天,到期后请及时归还,如不能如期归还,请到服务窗口或电话办理续借手续。图书借阅不可当日还。
5、读者应及时归还所借文献。根据《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未按期归还或有其他不遵守公共图书馆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处200 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文献信息资源和相关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6、读者应爱护所借文献资源。若遗失或污损(如受潮、涂划、破损等),应购买相同文献或原价赔偿。
7、凡撕挖书页或偷窃书刊资料者,一经查实,按书刊报价格的5倍赔偿。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注销本人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服务窗口均装有图书检测仪,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馆内装有监控设备,请您自重自爱。
9、德城区图书馆续借电话:189-5343-5075
==文明读者公约==
1、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2、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嬉戏打闹,不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3、讲究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带吃食入馆,禁止吸烟。
4、爱护公物,禁止在书刊上涂画、撕页,禁止污损馆舍建筑和图书阅览设备,严禁随意拆装电脑设施。
5、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6、遵守公德,不抢占座位和任意搬动桌椅,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7、遵守规章,按期归还图书资料,逾期主动缴纳罚款。
8、主动关心图书馆建设,积极提合理建议。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