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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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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醫師新聞網2022年1月30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公布國內新增54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4例本土個案及40例境外移入(8例為航班落地採檢陽性)。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本土個案為6例男性、8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60多歲。*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境外移入個案為21例男性、19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60多歲,分別自美國(8例)、英國(5例)、中國(4例)、越南(3例)、柬埔寨(2例)、澳大利亞、香港、法國、日本、南非、菲律賓、加拿大及匈牙利(各1例)移入;另10例調查中。入境日介於今(2022)年1月14日至1月29日。'''出入境管理'''(Immigration management)是指一國公民經本國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和前往國家或地區以及途經國家或地區的許可,持規定有效的證件和簽證,通過對外開放或指定的口岸從本國出境進入其他國家地區,或者從其他國家或地區返回本國境內。
*出入境管理的概念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指一國公民經本國政府批准,持用合法證件出入本國國(邊)境;二是指外國人持用合法的證件,經一國政府批准入出該國國境。
*出入境管理是在現代國家體系逐漸完善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種法律制度,它實際上也是現代國際關係的一種體現。
**十四、僑居國外人民及澳門居民來臺定居後,申請出境,依在臺灣地有戶籍之人民身分辦理。
**十五、持用外交護照或公務護照出境者,由派遣機關函送外交部辦理護照手續及以副本抄送境管局查核。
**十六、因特殊事故急須出境,不及依規定辦理正式申請手續者,得向境管局申請核發許可先行出境通知單,持憑出境並同時補辦出境手續。<ref name="植根法律網">{{cite web |url=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30001001301-0890710 |title= 臺灣地區入出境管理作業規定 | language=zh | date=2000-07-10 | publisher=植根法律網 | author=法律資訊 | accessdate=2022-01-30}}</ref>==参考來源=={{Reflist}} [[File:青木宣親.jpg | thumb | 300px | 青木宣親 <br>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954901 原圖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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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581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