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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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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莫顿'''(John Morton;约1420年-1500年9月15日)是一位英格兰[[主教]],1486年至去世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1487年起担任英格兰大法官,1493年升为红衣主教。
古希腊时期,君士坦丁堡被称为拜占庭,拜占庭帝国之名便来源于此<ref>[https://www.sohu.com/a/145993499_714433 跨越千年的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西行文化],搜狐,2017-06-04</ref>。拜占庭帝国从来不是这个国家的国名,只是史学界为了区分同时存在的“神圣罗马帝国”而对东罗马帝国的一个称呼,也是对东罗马帝国典型的希腊文化特点<ref>[https://www.sohu.com/a/206815805_162758 古希腊文明的形成及其特征],搜狐,2017-11-27</ref>的概括。
==简介==
他出生于多塞特郡的米尔伯恩圣安德鲁(Milborne St Andrew),可能曾就读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1448年毕业后,他在[[教会]][[法院]]任职。1453年,他成为谢林福德(伯克郡)的教区牧师。 1458 年,他成为萨鲁姆 (Sarum) 的荣誉教士,担任圣邓斯坦 (St. Dunstan) 的教区牧师。1458年,他成为政府律师,并起草了针对约克公爵理查德的剥夺公民权法案(Bill of Attainder)。他在陶顿战役后被捕,但得以逃脱并流亡法国。在流亡的政府中,他担任亨利六世的掌玺大臣,进入鲁汶大学学习神学并于1469年毕业。
他于1470年返回英格兰,但在解救亨利六世失败、亨利六世被谋杀后,他与爱德华四世和解。他于1471年7月获得皇家赦免,并于圣米迦勒节成为大法官法庭院长,次年3月成为主事官。随后,他在教会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1474年成为温彻斯特副[[主教]]和大主教法庭法官(Dean of the Arches),1476年成为伯克郡副主教,1477年的诺福克副主教。
1477年2月,爱德华四世派他与约翰·多恩爵士一同出使法国。1478年,在短暂地担任一段时间莱斯特副主教后,他于1478年8月8日被爱德华国王任命为伊利主教,1479年1月31日晋牧。
1478年至1483年间,他重修了主教官邸威兹比奇城堡。他还在剑桥郡修造过名为“Morton's Leam”的排水渠。
莫顿是理查三世的主要政敌,在后者当权后曾被囚禁于布雷肯诺克[[城堡]]。都铎王朝建立后,亨利七世在1486年10月6日任命他坎特伯雷大[[主教]],1487年任命他为英格兰大法官。1493年,他被[[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任命为圣亚纳大西亚圣殿红衣主教。
作为大法官,莫顿的任务是补充被爱德华四世耗尽的皇室财富。到亨利七世统治末期,由埃德蒙·达德利和理查德·恩普森执行的莫顿的税务政策使得国库再次充盈起来。其政策在后世被称为“莫顿的叉子”(Morton's fork)。
莫顿于1500年9月15日在肯特郡的诺尔庄园去世,其墓碑位于坎特伯雷大教堂地下圣堂的东南角。他的遗体埋在地下圣堂的圣母玛利亚礼拜堂中。
==参考文献==
[[Category:200 宗教總論]]
古希腊时期,君士坦丁堡被称为拜占庭,拜占庭帝国之名便来源于此<ref>[https://www.sohu.com/a/145993499_714433 跨越千年的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西行文化],搜狐,2017-06-04</ref>。拜占庭帝国从来不是这个国家的国名,只是史学界为了区分同时存在的“神圣罗马帝国”而对东罗马帝国的一个称呼,也是对东罗马帝国典型的希腊文化特点<ref>[https://www.sohu.com/a/206815805_162758 古希腊文明的形成及其特征],搜狐,2017-11-27</ref>的概括。
==简介==
他出生于多塞特郡的米尔伯恩圣安德鲁(Milborne St Andrew),可能曾就读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1448年毕业后,他在[[教会]][[法院]]任职。1453年,他成为谢林福德(伯克郡)的教区牧师。 1458 年,他成为萨鲁姆 (Sarum) 的荣誉教士,担任圣邓斯坦 (St. Dunstan) 的教区牧师。1458年,他成为政府律师,并起草了针对约克公爵理查德的剥夺公民权法案(Bill of Attainder)。他在陶顿战役后被捕,但得以逃脱并流亡法国。在流亡的政府中,他担任亨利六世的掌玺大臣,进入鲁汶大学学习神学并于1469年毕业。
他于1470年返回英格兰,但在解救亨利六世失败、亨利六世被谋杀后,他与爱德华四世和解。他于1471年7月获得皇家赦免,并于圣米迦勒节成为大法官法庭院长,次年3月成为主事官。随后,他在教会中的地位也得到提升,1474年成为温彻斯特副[[主教]]和大主教法庭法官(Dean of the Arches),1476年成为伯克郡副主教,1477年的诺福克副主教。
1477年2月,爱德华四世派他与约翰·多恩爵士一同出使法国。1478年,在短暂地担任一段时间莱斯特副主教后,他于1478年8月8日被爱德华国王任命为伊利主教,1479年1月31日晋牧。
1478年至1483年间,他重修了主教官邸威兹比奇城堡。他还在剑桥郡修造过名为“Morton's Leam”的排水渠。
莫顿是理查三世的主要政敌,在后者当权后曾被囚禁于布雷肯诺克[[城堡]]。都铎王朝建立后,亨利七世在1486年10月6日任命他坎特伯雷大[[主教]],1487年任命他为英格兰大法官。1493年,他被[[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任命为圣亚纳大西亚圣殿红衣主教。
作为大法官,莫顿的任务是补充被爱德华四世耗尽的皇室财富。到亨利七世统治末期,由埃德蒙·达德利和理查德·恩普森执行的莫顿的税务政策使得国库再次充盈起来。其政策在后世被称为“莫顿的叉子”(Morton's fork)。
莫顿于1500年9月15日在肯特郡的诺尔庄园去世,其墓碑位于坎特伯雷大教堂地下圣堂的东南角。他的遗体埋在地下圣堂的圣母玛利亚礼拜堂中。
==参考文献==
[[Category:200 宗教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