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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是 [[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 下辖机构。
==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章程==
第一条: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是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代表精神残疾人的共同 [[ 利益 ]] ,反映精神残疾人的特殊需求,维护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业,为广大精神残疾人服务。
第二条: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的宗旨是:弘扬 [[ 人道主义 ]] ,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精神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密切联系广大精神残疾人及其亲友,反映他们的意见和需求,沟通他们与 [[ 社会 ]] 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精神残疾人服务。
第四条:促进精神残疾人的康复、 [[ 医疗 ]] 、 [[ 学习 ]] 、劳动就业、福利和社会服务,推动精神残疾的预防工作。
第五条:团结精神残疾人亲友,动员社会各界增强人权观念, [[ 尊重 ]] 、关心和爱护精神残疾人,反对歧视和虐待。
第六条:培养精神残疾人及精神残疾人亲友骨干,协助政府开展精神残疾人工作。
第七条:对大连市残疾人 [[ 事业 ]] 和精神残疾人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代表大连市精神残疾人及其亲友参加国内外各种交流活动,开展同国内外精神残疾人及其亲友 [[ 组织 ]] 的友好交往。
第九条: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委员从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 主席 ]] 团精神残疾人亲友委员中产生,任期五年。
第十条:委员会议职权:
(一) 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 审议 [[ 工作]]
(三) 修改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 [[ 章程]]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大连市精神残疾人亲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