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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容环境发展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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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容环境发展协会'''成立于1995年7月,业务指导部门为 [[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会是由沈阳市从事市容环境、装饰照明、园林绿化<ref>[https://www.sohu.com/a/470994725_120958426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搜狐,2021-06-08 </ref>、户外广告、市政设施规划设计等科研机构、企业单位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 [[ 社会团体 ]] 自愿组成,经沈阳市民间组织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市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
==协会的宗旨==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 [[ 政策 ]] ,推进市容环境、装饰照明、园林绿化、户外 [[ 广告 ]] 、市政设施规划设计等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的横向交流,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行业自律,在政府与社会有关单位之间起到桥梁和助手作用,为建设整洁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沈阳市市容环境发展协会职能
==主要任务==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 政策 ]] [[ 法规 ]] ,向市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反映情况,争取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发展事业的支持;
(二)开展市容环境发展行业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咨询,组织专题调研,提出有关调查 [[ 资料 ]] 和报告,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三)建议并参与制订有关市容环境发展行业的 [[ 技术 ]] 标准、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和作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基础建设;
(四)开展市容环境发展行业 [[ 建设 ]] 和管理的竞赛活动,组织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人才培训工作,总结、交流和推广行业先进单位经验和成果;
(五)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开展行业 [[ 统计 ]] ,组织行业调查和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发布行业信息,协助办理公信证明;
(六)结合行业改革、 [[ 发展 ]] 和会员单位的要求,组织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与推广及项目评估等活动;
(七)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被服务者以及会员与其他 [[ 社会组织]]<ref>[https://www.sohu.com/a/402241277_120727454 社会组织设立(含民非)分类表],搜狐,2020-06-16 </ref>的有关经营活动关系;根据会员求,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八)编辑、出版行业协会刊物和网站建设, [[ 交流 ]] 、传播各类信息;
(九)加强与兄弟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的 [[ 合作 ]] 和往来,开展国内外市容环境发展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筹集和管理市容环境发展建设基金, [[ 奖励 ]] 对沈阳的市容环境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市容环境发展行业相关建设的某些项目;资助市容环境发展行业管理、建设和发展的研究工作。
(十一)受市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有关工作,开展有益于市容环境发展 [[ 建设 ]] 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 协会业务范围:行业调研,行业培训,咨询服务, [[ 产品 ]] 推介,信息交流,行业管理,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有关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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