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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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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是由全世界热爱 [[ 环保 ]] 事业、关爱社会 [[ 慈善 ]] 的各界知名人士和社会团体自愿、联合组成的全球性、专业性、非赢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ref>[https://www.sohu.com/a/500229034_120902813 社会公益组织需要做什么],搜狐,2021-11-10 </ref>,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最大的非官方民间合作机构,总部设在亚洲的香港。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 [[ 社会组织 ]] 网曝光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在名单中。
==协会介绍==
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携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全球 [[ 环保 ]] 领域开展了系列合作并取得巨大的成果。目前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ref>[https://www.sohu.com/a/452387706_100229365 【党务知识】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搜狐,2021-02-23</ref>正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在中国西北五省实行千万亩野樱桃种植推广计划,该计划已经在中国 [[ 甘肃省 ]] 河西走廊地区正式试点实施。
==协会目标==
开展绿色生态的保护与维护,致力于人类的可持续 [[ 发展 ]] 。促进政府和企业间朝着节能环保的方向多元化发展与经营。不断完善与政府的协作方式,促进市场行为的实施、平等与合作。在应对全球 [[ 气候 ]] 变化、研究分析可持续发展进程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加快城市生态发展进程。
==组织机构==
[[ 领导 ]] 成员
终身名誉主席:程万琦
终身名誉主席:程万琦
终身名誉 [[ 主席 ]] :程万琦
名誉主席:(排名不分先后)
主席团执行秘书:王春艳
[[ 秘书 ]] 长:梁珊
绿色环保委员会中国 [[ 西安 ]] 联络处:
秘 书 长:赵宝利(兼)
对外联络部部长:杨柳
[[ 市场 ]] 拓展部部长:何建军
办公室主任:陈雨梵
[[ 战略合作 ]] 单位
世界华人协会
中国党建画院
中国 [[ 将军 ]] 部长书画院
联合国教科文卫促进会
[[ 联合国文化总署]]
世界华人企业家协会(2016年7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 [[ 社团 ]] ”名单,世界华人企业家协会在名单中。 [1]
世界健康管理委员会
==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英文全称:world green environment council limited )。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世界热爱、关心、支持 [[ 绿色 ]] 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广泛性的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联络海内外有志于绿色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倡导“低碳经济,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公益事业,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第四条 本会行动口号:守护绿色家园 , 践行环保使命。
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保利大厦。
中国西安联络处地址: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雁塔区小寨东路108号。
陕西省西安市丰惠南路华晶广场A座13层。
第六条 本会的常务执行机构为:世界绿色环保委员会秘书处。 [3]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国内、国际 [[ 学术 ]] 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学科发展。
二、开展民间国际环境 [[ 科学技术 ]] 交流,加强与国际环境领域非政府组织间的友好往来与合作。
三、组织本会设立的环境科学技术奖及其他奖项的评审;开展环境科学技术评价工作,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论证和科技成果鉴定。
四、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咨询和技术 [[ 服务 ]] ,促进环境科技成果推广,为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六、积极参与制定区域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七、利用电子网络平台为会员提供 [[ 产品 ]] 及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九、承担 [[ 政府 ]] 委托或转移的职能及其他社会职能。 [3]
第三章会 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 [[ 章程 ]]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热心支持本会活动;
(四)热心绿色 [[ 环保 ]] 事业,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驻会 [[ 理事 ]] 审议批准通过,并报理事会备案;
(三)本中心理事会授权中心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即成为本中心团体会员,发给团体会员证书。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 [[ 服务 ]] 的优先权;
(四)本会有偿服务的优惠待遇;
(五)对本会 [[ 工作 ]] 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 [[ 权益 ]] 和声誉;
(二)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和 [[ 团体 ]] 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两年内不缴纳会费的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侵害本会权益、损坏本会名誉的,经 [[ 理事会 ]] 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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