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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就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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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就业促进会'''成立于2014年4月,隶属于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经天津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是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 [[ 社会团体]]<ref>[https://www.sohu.com/a/305534072_120042052 社会团体办理攻略] ,搜狐,2019-04-02</ref>组织。
==协会简介==
本会宗旨是紧密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就业促进计划和 [[ 创业 ]] 引领计划,为促进就业、稳定社会、支持经济建设服务。通过搭建服务就业平台、开展就业理论研究、实施就业促进项目、宣传和推动就业政策贯彻落实,为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提供沟通、协作渠道,搭建会员与 [[ 政府 ]] 、会员与会员的沟通交流平台。
根据章程,天津市就业促进会的宗旨和职能是:
( 一) 组织会员开展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领域理论 [[ 研究 ]] ,举办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创业、劳务派遣、职业标准研发研讨会、论证会、成果展示等活动,为政府部门制定规划、决策部署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组织开展就业工作实践活动,围绕创业促进就业、公共就业 [[ 服务 ]] 体系建设、劳务派遣发展趋势、新职业标准研发与成果转化、失业保险相关问题,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三)开展有关就业 [[ 政策 ]] 和就业能力提升以及新职业实验性培训,开展对劳动者及各类用人单位的就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活动;
(四) 组织制定公共就业、失业保险、创业、劳务派遣、 [[ 职业 ]] 标准研发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会员自律;
(五)为促进企业 [[ 发展 ]] 、扩大就业提供沟通、协作渠道;为招用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提供服务,促进多形式多渠道就业;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会员服务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的沟通交流平台;
(七)协助政府工作部门举办公共就业、创业、劳务派遣、新职业 [[ 培训 ]] 服务活动,推动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和协作;
(八)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国内、国际 [[ 交流 ]] 活动;
(九)通过天津市就业促进会网站,构建就业宣传和服务平台;
(十)组织 [[ 开展 ]] 专业委员会专项活动。
==协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天津市就业促进会。 [[ 英文 ]] 名称: Tianjin Association ForEmployment Promotion,缩写: TAEP 。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天津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理论研究者、实践工作者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众创空间)、就业培训机构、各类企业 [[ 事业单位 ]] 、相关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f>[https://www.sohu.com/a/488138195_12110699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一看就懂!],搜狐,2021-09-06 1</ref>并积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组织会员进行人力资源理论和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展有助于促进就业所需的实践活动,为促进就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发挥联系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第四条 本团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 [[ 天津市民政局 ]] 。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在天津市 [[ 河西 区 ]] 。
===第二章加强党的建设===
第六条 本团体按照《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及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或接受上级党组织派遣党建工作指导员。
第七条 本团体党组织要积极发挥 [[ 政治 ]] 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规范行为的主导作用,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第八条 本团体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组织活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九条 本团体党组织要在本单位的诚信自律、反腐倡廉 [[ 建设 ]] 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条 本团体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 [[ 纪律 ]] ,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评。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组织会员开展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领域理论研究,举办公共就业服务、失业 [[ 保险 ]] 、创业、劳务派遣、职业标准研发研讨会、论证会、成果展示等活动,为政府部门制定规划、决策部署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组织开展就业工作实践活动,围绕创业促进就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 建设 ]] 、劳务派遣发展趋势、新职业标准研发与成果转化、失业保险相关问题,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三)开展有关就业政策和就业能力提升以及新职业实验性 [[ 培训 ]] ,开展对劳动者及各类用人单位的就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活动;
(四) 组织制定公共就业、失业保险、创业、劳务派遣、职业标准研发服务标准和 [[ 规范 ]] ,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会员自律;
(五)为促进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提供沟通、协作渠道;为招用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提供服务,促进多形式多渠道就业;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会员服务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诉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的沟通 [[ 交流 ]] 平台;
(七)协助政府 [[ 工作 ]] 部门举办公共就业、创业、劳务派遣、新职业培训服务活动,推动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和协作;
(八)组织开展人力 [[ 资源 ]] 服务领域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九)通过天津市就业促进会网站,构建就业宣传和服务平台;
(十) [[ 组织 ]] 开展专业委员会专项活动。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