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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金融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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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金融商会'''本商会的名称为“广州民间金融商会”(以下简称商会),英文名:Guangzhou Civil Financial Chamber of Commerce(缩写GCFCC)。

==机构简介==

商会成立于2013年12月25日,由从事民间金融行业的企业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属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旨在通过商会开展行业自律,帮助成员机构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组织并代表会员单位探索建立民间金融法律维权服务机制,切实维护各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现企业、政府、社会多赢。

本商会基本职责是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具体职能有:

==一、自律==

建立业内自律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参与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并督促会员共同遵守;推进民间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检查和监督;建立商会评优评级制度,鼓励会员创新创优;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开展执业资格培训和资格认证;进行自律惩戒,对于违反商会章程、自律公约和管理制度、参与不正当竞争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章程及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实施惩戒措施。

==二、维权==

代表民间金融行业参与有关金融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决策论证;对民间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行业呼声;争取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代表会员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维护会员权益。

==三、协调==

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民间金融业与有关行业经营者及社会组织的关系;协调会员与企业、个人和社会公众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受理社会公众的咨询和投诉,向政府监管部门上报重大投诉案件,并做好政府监管部门批转的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会员内部争议和以民间金融合同纠纷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处理机制。

==四、交流==

组织会员间的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建立为业界服务的公共信息平台;组织会员与国内外金融业及其他行业的交流、研讨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开展社团组织之间的工作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社团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建立会员间信息通联工作机制,开办信息刊物和网站,统计民间金融业务数据信息,反映业内动态,定期向会员或社会发布;创造条件建立行业数据库,实现资料信息共享。

==五、宣传==

整合宣传资源,组织开展行业性的大型展览、宣传和咨询活动;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法律法规;表彰先进企业和优秀从业人员,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开辟对外宣传窗口,坚持正面引导舆论;关注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与媒体联系,提升民间金融业社会影响力。

==六、其他==

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事项,或者政府及监管部门委托或交办的事项;接受会员单位的委托,承办具体服务事项;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抱团发展,智在商会;选择商会,赢在未来!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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