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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学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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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学品协会'''的前身是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协会,于2013年7月17日成立。为了加强对我省化学品行业的监管,根据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提议,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协会于2014年3月先后两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经表决通过,将广东省剧毒化学品 <ref>[https://www.sohu.com/a/411831860_120164599 危险化学品与剧毒化学品两者存在什么差异?],搜狐,2020-08-06</ref> 协会更名为广东省化学品协会,并修改了《广东省化学品协会章程(草案)》,2014年4月11日,经省民政厅审查批准(民函【2014】号),广东省剧毒化学品协会正式更名为广东省化学品协会。业务指导单位为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公安厅。
==机构简介==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由全省相关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企事业单位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者(以下简称安全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ref>[http://news.sohu.com/a/537330792_121106687 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搜狐,2022-04-12 </ref> 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遵守和维护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修改和制订适合本省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推动全省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推动我省化学品行业的科学进步;积极开展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化学品从业单位交流协作,促进全省化学品行业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