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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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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3月至1962年7月,气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领导为主的体制。根据中央体制下放的精神,各级气象站人、财、物下放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气象局与地、县气象部门为业务指导关系。 1958年5月, 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部批准,南宁气象台与自治区气象局合并,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1959年8月27日, 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自治区气象局设秘书科、财务管理科、干部宣教科,编制定员30人。 1960年4月19日, 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自治区气象局发出《关于所属机构调整的通知》,自治区气象局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
1961年10月28日,经上级批准,自治区气象局发出《关于本局机构和部分业务调整的通知》,办公室下设秘书 <ref>[https://www.jy135.com/zhichang/69928.html 如何做好秘书工作],聚优网,2021-12-20</ref> 科、行政管理科,成立业务处,下设宣传服务科、农业气象科。
1962年,中央气象局吸取前一个时期权力下放过多,人、财、物管理不便,业务工作有所削弱等教训,经国务院批准,将气象局收归气象部门为主领导。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各级气象台站人、财、物统由气象部门管理。实行气象部门为主的领导体制。 1964年7月8日,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自治区气象局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设立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计划财务科、行政管理科、物资供应站;成立政治处,下设宣传教育科、组织科、干部科。机关行政编制40人。
1981年6月,自治区气象局完成9个地、市气象台和82个县气象站的接收工作。至此,全自治区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新体制开始实行。 1982年,广西和全国气象部门一样,实行第二步体制改革,自上而下地改为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 1984年12月,按照国家气象局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部门处级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自治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业务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物资处 (下设物资供应站、气象仪器检修所)、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律检查组、人工降雨办公室。同年12月14日,国家气象局《关于增设行政管理处问题的批复》,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增设行政管理处,为直属县团级事业单位,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
1986年,国家气象局核定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编制定员90人 (不包括行政管理处30人)。 1987年4月, 增设政治思想工作办公室,管理全自治区气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ref>[https://www.sohu.com/a/433719585_120852868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搜狐,2020-11-23</ref> 。 1988年1月,增设气象服务中心,管理全自治区气象部门的专业有偿服务和综合经营。 1990年设置:办公室、业务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物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律检查组、政治思想工作办公室、人工降雨办公室、行政管理处、气象服务中心。同年4月, 根据国家气象局发出《关于加强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又设立了监察审计室,与纪律检查组合署办公。
==单位荣誉==
7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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