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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斯洛伐克第一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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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不能说是错的,但是多少有些粗疏大条了。因为,有反例存在证明这不是一个必然的路径,这不是一个由甲到乙或再到丙的自发演化过程——扬·恰尔诺古尔斯基其实也只是感慨,他本人做的政治分析并非如此。从历史角度看,捷克是曾经的波西米亚王国(波西米亚其实就是拉丁语、日耳曼语对捷克的称呼),是神圣罗马帝国七大选帝侯之一,许多国王波西米亚甚至本人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波西米亚并入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而斯诺伐克作为大摩拉维亚的中心部分,11世纪成为匈牙利王国的一部分,后来随匈牙利和奥地利合并成为君合国家,斯诺伐克也成为了奥匈帝国的一部分。虽然同处奥匈帝国治下,但是不同的政治生态和管治方式使得捷克和斯诺伐克拥有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文化、宗教格局和不同的宪政与自治的经验,如果说得稍微简单一点,那就是捷克近代化程度更高一些,更加发达一些。1918年,奥匈帝国OVER,捷克与斯洛伐克决定重新联合成一个新的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注意,此时的捷克斯洛伐克国家里有大量的德意志人和匈牙利人,加起来差不多达到35%,作为民族成分不容小觑。不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纳粹引发的民族仇恨,捷克斯洛伐克境内的德意志族裔遭到强制驱逐,而匈牙利人同捷克斯洛伐克政府签订了协议,彼此交换境内他国族裔。这些举措叠加的效应:捷克斯洛伐克的国名现在名副其实,其民族构成相对单一化了。可是,另一方面,这也就使得斯洛伐克人当初选择与捷克人族群融合的一个重要背景和目的——联合组成民族国家中的优势族群——业已不复存在,两个不同的主体民族身处新的族群版图中,在心理上形成了你的所得就是我之所失的感觉。当变革发生的时候,其实一开始捷克和斯诺伐克双方因为存在共同的敌人和价值观,关系一度相当融洽,双方约定,保留原联邦政治结构与宪法不变,以2年为期,在这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情发展重新寻找平衡点。当然,事后复盘,在技术上,分离不见得是唯一选项,但问题其实出在前述的两个不同主体民族身处新的族群版图中,在心理上形成了你的所得就是我之所失的感觉。在捷克一方,自我认知是原来苏联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斯洛伐克的“奶牛区”,有种一直被截长补短对斯诺伐克输血的不满,要的就是一个公平公正;而斯洛伐克,虽然在苏联时期出过捷克斯诺伐克的主要领导人,但自我认知是布拉格政府的地方分支,此时对自己好不容易获得的政治主体地位珍若拱璧(为了彰显捷克与斯洛伐克的平等主体地位,这时的捷克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已经改称为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要的也是一个公平公正。事实上,两个民族一方对另一方所谓的压迫并不存在,但难以修复和弥补的不平衡最终使双方决定分手。斡旋协调无效之后,捷克和斯洛伐克联邦共和国解体,1993年1月1日起,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同时成为主权国家。<ref>[https://www.sohu.com/a/251786738_100166177  捷克斯洛伐克为何分成两个国家? ,搜狐2018-09-04]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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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740 歐洲史地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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