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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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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道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 <ref>[https://www.sohu.com/a/595205526_100129163 出租车行业发展趋势及面临的竞争格局挑战、风险性],搜狐,2022-10-25</ref> 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 <ref>[https://www.sohu.com/a/487353314_121124389 科普时间 | 关于港口基础知识,你知道多少?],搜狐,2021-09-02 </ref> 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