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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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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交通运输局'''是 [[ 黑河市 ]] 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 [[ 交通运输 ]] 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交通运输综合体系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方交通运输枢纽、城市公共交通、港口等行业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 [[ 法律法规 ]] 。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 [[ 行业管理 ]] 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交通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和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路设施建设、养护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协调 [[ 工程 ]] 建设质量、造价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 [[ 交通 ]] 战备职责。负责交通战备规划编制和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战备物资运输、车辆管理、车辆征集征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 [[ 安全 ]] 生产检查和管理、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公路、 [[ 港口 ]] 、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重点项目的内部审计、行业下属单位及所属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筹措。
(八)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 [[ 行政管理 ]] 、公路行政管理、航务行政管理和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公路质量行政裁决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诚信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开发和 [[ 科技 ]] 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铁路建设、民航 [[ 运输 ]] 、机场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铁路、民航项目规定权限内的前期工作、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 [[ 法规 ]] ,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会务、信息、保密、 [[ 档案 ]] 、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对外联络、来信来访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重要材料起草、精神文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党组会议筹备服务和督查落实工作。负责 [[ 干部 ]] 管理、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绩效考核、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开展交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组织编制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专项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争取 [[ 交通工程 ]] 项目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大修、技术改造立项审查工作。负责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索道建设和运输行业的综合统计、信息、预测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的项目生成、方案研究、相关报批等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核申报工作。负责交通扶贫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航线路的申请和报批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 [[ 规范 ]] 性文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和普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诚信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航务运政、公路路政及驾驶员培训学校等行政审批工作。
(五)客货运输管理科。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水路运政管理、港政管理、国内船舶经营、港口采掘活动安全条件审查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 [[ 质量 ]] 信誉考核工作。协调铁路和民航运输发展、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县际客运班车档案的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全市二级以下客运站的级别验收、复查工作。承担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道路客运站经营、货运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企业及车辆、货运站(场)、汽车维修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物流行业的管理及城市配送的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监督管理科。拟订行业财务 [[ 会计 ]] 规章制度。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县交通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审计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 [[ 公路 ]] 、水路、港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组织协调和应急演练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八)公交出租车驾管科。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布局城区公交线路。承担城区及郊区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网约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服务质量标准。承担公交车、 [[ 出租车 ]] 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客运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许可、准运许可并实施规范管理。负责公交车、出租车场站资质审批、审验及管理工作。承担公交车、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培训、资格审批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公交车、出租汽车行业形象、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交、出租汽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管理工作。
(九)工程建设路政管理科。贯彻执行公路、水运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市管公路、水路、港口工程建设工程初步 [[ 设计 ]] 、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设计文件审批。负责市管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大修工程监督管理、工程招标的监管、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质量行政裁决工作。承担权限内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工作。制定路政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市路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参与本辖区路政管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及重、特大路政案件的处理和检查工作。组织协调铁路、民航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编制辖区内国防边防公路、水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 [[ 计划 ]] 。承担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 机关 ]] 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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