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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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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监察委员会'''是由 [[ 娄底市 ]]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2018年1月8日,娄底市监察委员会正式 [[ 成立 ]] 。
现任娄底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娄底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毛健刚
==职务任免==
2020年1月7日,娄底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 [[ 会议 ]] 。经大会选举,毛健刚当选为娄底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组织形式==
在各省、自治区、 [[ 直辖市 ]]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
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 [[ 职务 ]] 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 [[ 国有企业 ]] 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 [[ 医疗卫生 ]] 、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机构设置==
娄底市纪委市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 [[ 办公室 ]] 、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
此外,设有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设有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派驻机构===
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和 [[ 信息化 ]] 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 [[ 档案 ]] 、保密、信息等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普通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办案设备装备采购等后勤管理服务;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暂扣涉案款物保管;承办机关有关外事工作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 干部 ]] 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市纪委管理的市委巡察机构干部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 [[ 教育 ]] 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调研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 [[ 理论 ]] 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全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 法律法规 ]] 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治理、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协调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督对象涉嫌违反党纪、 [[ 职务 ]] 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或有关机构;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承担向省纪委省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具体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归口管理机关承担案件管理职责的直属 [[ 事业单位 ]] ;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 [[ 指导 ]] 、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进行约谈函询、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监督检查巡察整改;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地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地区)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以及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的情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 [[ 程序 ]] 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承担联系单位(地区)及市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维护、应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及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 [[ 范围 ]] 内的监察事项等。
第八审查调查室加挂娄底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市追逃办),在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的同时,履行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职责,具体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办对市委管理的 [[ 党员 ]] 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等。
第九审查调查室加挂问责工作办公室牌子(简称问责办),主要承办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方面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调查处理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办公室牌子。负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 [[ 严格 ]] 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市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协助办理市监委负责的监察赔偿相关事宜;办理或协调督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执行落实相关事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省管 [[ 干部 ]] 以外干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市属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对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 [[ 信息 ]] 情报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负责对市纪委市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技术保障服务,承担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的鉴定或者委托鉴定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搜查、勘验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审查调查专用装备的标准制定、选型配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等。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 [[ 事业单位 ]] 和市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