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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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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R&D资源清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物流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经济贸易、交通运输 <ref>[https://www.sohu.com/a/602034416_121218495 交通运输行业迎来六大新机遇],搜狐,2022-11-02 </ref> 、邮电通信、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城市建设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消费、价格、收入、资源、环境、房屋、景气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ref>[https://www.sohu.com/a/320178859_505827 史上最全分布式数据库概述],搜狐,2019-06-12</ref> 系统,指导各镇街、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协助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各种考核评价工作。
九、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协助镇街管理综合统计负责人,监督统计队伍建设,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