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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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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0月,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 [[ 事业单 位35 位]]35 个,其中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审判监督、执行、国家赔偿等审判执行业务部门21个。省法院机关分蜀汉路和正府街两个办公区,分别坐落于金牛区蜀汉路265号和青羊区正府街108号。蜀汉路办公区在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0.5亩,分办公大楼、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楼三个区域。蜀汉路办公区19个庭、 办公 ,正府街办公区保留了政治部、行装处、执行局等16个部门。诉讼服务中心面积共800余平方米,分为两层,具备立案、信访、诉讼查询、判后释疑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审判大楼具备案件开庭、接待 [[ 律师 ]] 和当事人、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档案管理<ref>[https://www.sohu.com/na/429979123_120838040 档案管理:档案馆建设方案之:丰富档案馆(室)的重要性] ,搜狐,2020-11-06 </ref>、会议、信息化枢纽、车辆调度等功能。共有审判法庭11个,均为科技法庭,具备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步证据展示等功能。
==院情简介==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35个,其中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审判监督、执行、国家赔偿等审判执行业务部门21个,辖区内中级法院共22个。全院共有干警500余人,其中法官300余人。2008至2012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7694件;2013年,共受理案件8160件,办结6792件。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团结带领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 最高人民法院 ]] 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实施“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战略,强力推进司法服务、审判质效、阳光司法、素质提升、基层基础“五大工程”,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建设“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和全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现任领导==
一、王树江(党组书记、院长): [[ 北京大学 ]] 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学士,二级大法官。1985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助理、刑一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2002年10月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5年8月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0年7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13年1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2016年2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其间2014.01— 2017.05中央第四巡视组副组长),2017年5月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省纪委委员,2018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主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二、熊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 [[ 法学 ]] 硕士,一级高级法官。1989年7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办公室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3年11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ref>[https://www.sohu.com/a/12976948_133697 秘书的种类有哪些?] ,搜狐,2015-04-29</ref>,1998年3月任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检察员,2007年5月任四川省纪委常委,2013年7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审判员,2018年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负责综合和政务管理工作、司法行政装备工作、国家赔偿工作、司法调研工作、审判管理工作、法官培训管理工作、学术委员会工作、咨询委员会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司法改革办公室)、“两个一流”办公室、审判管理 [[ 办公室 ]]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委员会、国家法官学院四川分院。
三、丁宗进(驻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中央党校毕业,大学学历。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战士、乌鲁木齐陆军学校学员、西安陆军学院学员、新疆阿勒泰军分区排长、参谋、连长,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参谋、副科长、科长等职。2000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新疆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副处长、直属党委常委,2007年6月至2010年4月任 [[ 新疆 ]] 巴颜郭楞军分区参谋长,2010年5月至2014年3月任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2014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委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2017年3月任中共四川省纪委驻省法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驻院纪检组。
四、刘楠(党组成员、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一级高级法官。1995年4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研究室科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9年5月至1999年8月在美国曼尼柯巴大学参加工商管理培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兼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审判员(2001年7月至2003年1月下派到 [[ 金牛区 ]] 人民法院挂职任副院长,2001年8月至2002年8月在英国伦敦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任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院长(副局级)、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3年12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局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8年7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局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1年10月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1年11月被授予“全国业务审判 [[ 专家 ]] ”称号。
负责民事审判工作、司法 [[ 信息技术 ]] 工作。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技术室。
五、史红平(副院长):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 [[ 研究生 ]] 学历,一级高级法官。1987年7月起历任成都市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教师、助教、讲师、副教授、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2009年5月至2010年6月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挂职任院长助理),2010年5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民建成都市委兼职副主委,2011年5月任民建成都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2011年8月任民建成都市委副主委、秘书长兼成都市政协副秘书长,2013年7月任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2016年9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负责立案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分管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立案三庭、行政审判庭。
六、白宗钊(党组成员、副院长):四川联合大学法律刑法学专业毕业,后攻读美国天普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硕士。1982年8月任四川省达县白沙工农区中学教师,1993年9月在四川联合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 学习 ]] ,1996年7月起历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15年1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环境 [[ 资源 ]] 审判工作、审判监督工作。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
七、赵勇(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四川省 [[ 西南财经大学 ]] 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职研究生,经济法硕士,一级高级法官。1985年7月起历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法院咨询组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审判员、秘书处副处长、教育处副处长、宣传教育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教育处处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2月任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1年7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1月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4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执行工作、司法警察工作。分管执行局、司法警察总队。
八、胡显志(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学历。1984年7月任四川省档案局干部(其间:1984.09-1987.07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自考大专学习);1987年9月起历任四川省档案局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4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科员、行财科科长;1999年11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2001.09-2003.07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函授 [[ 本科 ]] 学习;2002.03-2002.06四川省委党校第38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培训);2007年1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调研员(其间:2008.05-2009.11挂职任雅安市雨城区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2010年1月任四川省委政法委秘书处调研员兼后勤服务中心(筹)主任;2011年4月任四川省委维稳办协调督办处处长;2016年12月任四川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副主任;2018年10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扶贫工作、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工作。分管 [[ 机关 ]] 党委、机关纪委、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九、张能:副院长
==机构设置==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32个职能部门、2个事业单位及1个 [[ 社会团体 ]] 。3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宣传中心)、培训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一庭、审判监督二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局综合处、林业审判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室、法警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纪检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个事业单位是:四川法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1个社会团体是:法官协会。
==法院建设==
近年来,四川高院提出“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战略目标,确立“公正为民、求实奋进”的四川法院精神,以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活动为载体,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服务民生方面,连续三年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司法大拜年”活动,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专项执行,对赡养、扶养、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生活困难当事群众开展回访和“送温暖”活动。在司法公开方面,加强 [[ 信息化 ]] 深度应用,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实现执行过程公开;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全省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省法院实现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在队伍建设方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推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背篼法官”郭兴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能量”,提升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所获荣誉==
近年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白宗钊、高峰、“全国模范法官”向杜梅等先进典型,先后荣获“全国 ‘五五’ 普法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审判执行、司法调研、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司法 [[ 服务 ]] 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 [[ 青年 ]] 文明号“。
2022年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被 [[ 中央宣传部 ]]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1月,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四川政法先锋”集体称号。
2022年5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入选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 工作 ]]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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