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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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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天福'''
==人物事迹==
在任监察御史时,天福刚毅正直,不畏强悍,多次奏揭权臣,颇为 [[ 元世祖 ]] 欣赏。一日,天福劾奏宰相阿合马不法行径,殿上群臣顿感震惊。 [[ 忽必烈 ]] 即召阿合马对质,天福当殿列其罪状,才念三条,忽必烈就说:“就此三条,已够斩首,何奈别余?”便当众赐天福为“巴尔思”,并以物重赏。对物天福坚辞不受道:“臣职居纠弹,惟负爵禄是惧,敢贪厚赏以重臣罪。”然,元世祖尽管对其很敬佩,但未罢阿合马职,给天福留下后患。
侍御史安兀求免贿单。翌日,天福以赃据面君论罪,世祖却说“小甘浦虽犯死罪,我免他十死,你怎奈何?”天福力争:“他已犯下十七次死罪,你赦他十次,七死谁顶命?”忽必烈遂命斩首小甘浦,安兀被罢官。安兀罢官后,-次与大夫孛罗下棋,天福见后当众拉其说:“罪人也,岂敢与大夫并座!”众官失色而散。时御史台置两位大夫,遇事相互推诿,天福又以有“一蛇--首”之患力奏元世祖,以免纲纪无统。世祖召玉速贴木儿和孛罗二大夫商议,孛罗以年轻自退。
天福初任御史于北方巡察路过家里时,其母告诫说:“古称公而忘私,委质为臣,当罄所衷以塞其职,勿以未忘人为恤。俾吾追纵陵,母死之日犹生之年也。”天福也对至亲说:“监察责当言路有犯无隐,苟获谴乞,不为亲累”。有人把此话传广皇帝,世祖感叹曰:“巴尔思母子虽生今世,其义烈之言当于古人中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