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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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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丁新民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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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新民]],'''男,蒙古族,1950年7月出生, [[ 鄂尔多斯市 ]] 东胜区人。 [[ 东方控股集团 ]] 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7月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人物经历==
 1968年毕业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中(现名),同年到伊盟五七干校劳动锻炼;1969年转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1975年分配到伊盟公路总段工作,1996年担任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局(现名)党委书记兼局长 ;1999  1999 年3月组建鄂尔多斯东方(实业)集团,任党委书记、总裁;2002年筹建鄂尔多斯东方路桥集团,任党委书记、总裁。现任东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1968年毕业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中,同年到鄂尔多斯市五七干校劳动锻炼;
 
1969年转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在巴彦淖尔盟临河市糖厂工作;
 
1975年分配到鄂尔多斯市公路总段工作,先后担任总段段长助理、副段长;
 
1996年1月,公路工程局从鄂尔多斯市公路总段分设出来,丁新民担任了党委书记兼局长;
 1997年底至1998年初,丁新民联合 [[ 香港威鑫集团 ]] 天津工贸公司及鄂尔多斯市交通物资总公司、鄂尔多斯市兴泰建筑工程公司,组建了 [[ 鄂尔多斯东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并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9年3月,丁新民主动辞去鄂尔多斯市公路工程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牵头组织5家企业。
 == 丁新民 人物事迹== 丁新民同志是一位杰出的蒙古族民营企业家。在鄂尔多斯地区成立了第一家民营企业党委,成立了内蒙古第一家民营企业党建研究会。他学习 [[ 毛泽东 ]] 同志当年“把支部建在连上”的宝贵经验,在骨干民工联队中建立了9个党支部,使每年分散在民工中的100余名流动党员重新找到了党组织。他力推在施工中考核民工党员机制,通过给予民工党员每月2分的绩效加分,补贴100元党员津贴的做法,有效增强党员荣誉感、激发党员工作积极性。 
丁新民提出了“党管分配”的观点,确立了“人本重于资本”的分配理念,并通过实践形成了“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在他的带领下企业逐步扩大了按劳分配的比重,大幅提高了首次分配的份额,连续15年增加人员工资和岗位津贴。为了及时发现企业员工和民工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他连续近20年推行每年两次的企业党建调研,在一次调研中,丁新民发现很多藏族民工为了省钱,就餐时只吃素菜不舍得吃肉菜,丁新民在企业中推行少数民族每人每天8元的伙食补贴。
 
丁新民提出“东方金字塔”理念,把农民工和员工共同定位为企业的基石和主人。集团坚持每三年召开一次民工联队代表大会,让民工代表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还把民工联队中优秀党员选拔到集团领导岗位上来参与管理。每年重奖十佳民工联队和十佳民工,自2001年以来,集团用到民工身上的各种奖励、补贴、帮扶,总额超过了6000万元,累计捐助社会公益事业达3亿多元。
 
==丁新民获得荣誉==
 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丁新民先后获得鄂尔多斯市、内蒙古和全国劳动模范,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人物奖、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企业优秀党委书记、 [[ 内蒙古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内蒙古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先进个人等荣誉。 
曾荣获东胜区优秀民营企业家、鄂尔多斯市光彩事业明星、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乡镇企业家、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功臣、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等多项殊荣。现任内蒙古工商联常委,鄂尔多斯市工商联副会长。
 
2011年9月20日,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全国诚实守信模范称号。
==参考资料==1.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引用日期2016-07-04]2.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丁新民先进事迹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引用日期2016-07-06]
[[Category:丁姓]]
[[Category:中國大陸企業管理人物]]
[[Category: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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